黃牛慘了!立法院三讀運動賽事「屠牛」條文 最重罰票價50倍、關3年

2023-12-15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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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15日在朝野均無異議之下,由立法院長游錫堃敲槌宣布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訂第24條之1條文修正案。(資料照,柯承惠攝)

立法院15日在朝野均無異議之下,由立法院長游錫堃敲槌宣布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訂第24條之1條文修正案。(資料照,柯承惠攝)

近年黃牛票亂象叢生,立法院今(15)日上午在朝野均無異議之下,由立法院長游錫堃敲槌,宣布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訂第24條之1條文修正案。據條文規定,未來若將運動賽事或公關票定價販售,可重罰每張票券10至50倍罰鍰,而免費賽事票券則按張數處以1.8萬元以下罰鍰;若利用外掛程式等不正方式搶票,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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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遏止黃牛票亂象,立法院今年5月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朝野立委提案要求對運動賽事黃牛行為也比照限制,行政院會為此在今年9月21日通過《運產條例》第24條之1修正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教文委員會本月7日審查完竣送院會審議,立法院會今日逐條討論,在出席立委無異議下,游錫堃敲槌宣布作成三讀修正通過的決議。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於完成立法程序後發言表示,過去8年運動賽事風靡我國,年輕世代更是運動賽事的主力消費族群,但黃牛無孔不入、越養越大條,成為所有運動迷的心頭之恨,因此向黃牛宣戰要對症下藥,通過修法也要感謝國會朝野委員有志一同「屠牛」的跨黨支持。

「黃牛注意了!」吳思瑤指出,今日修法是打擊黃牛再下一城,未來將讓黃牛罰得到也罰得通,且據先前《文創法》的黃牛條款修正上路後,文化部就收到上千件檢舉,也都有開罰成立的案例,可見立法對查緝黃牛確實有效,未來也將會努力整合跨部會、成立黃牛專法。

對於《運產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教育部體育署透過新聞稿表示,本條文納入檢舉獎金法源,將自總統公布施行後6個月內積極研擬相關子法,並與文化部、各地方政府等單位討論相關配套措施,如建立檢舉專區、查緝業務等工作,鼓勵民眾勇於檢舉違規事實,共同維護市場秩序;也期盼能透過本次修法,確保民眾觀賞運動賽事或活動的權益,增進運動賽事或活動觀賞人口提升效益,進而帶動運動產業發展。

據今日三讀修正條文,民眾若將運動賽事或活動無票面金額票券定價販售,將按照票券張數,由主管機關處以每張票面金額的10至50倍罰鍰,像是日前台北大巨蛋測試賽,或學生聯賽等免費票券,對無票面金額的票券定價販售,則按照票券張數,由主管機關處以1.8萬元以下罰鍰。

利用外掛程式等不正方式搶票 關3年以下、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針對以不正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大量掃票行為,已經擾亂購票市場秩序,嚴重侵害一般民眾公平取得票券的機會。為此,條文也明訂,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設備購買運動賽事或活動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為了保障合理轉手的票券,修正案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政府將來在執法過程中,行為人在轉讓其先前自主辦單位取得的運動賽事或活動票券,而加計收取實際支出合理必要的手續費、郵費等費用,則非屬加價販售樣態,將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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