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槍擊斃嫌犯換來6年纏訟 第1線員警嘆:下一次,我還敢舉槍嗎?

2022-08-23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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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北市議員王鴻薇今偕同萬華分局警員張景義召開記者會。(取自王鴻薇臉書)

國民黨北市議員王鴻薇今偕同萬華分局警員張景義召開記者會。(取自王鴻薇臉書)

台南2名員警在追查竊盜犯時遭受攻擊,雙雙殉職,凶嫌林信吾23日於新竹落網,警員的用槍時機也引起外界討論。國民黨北市議員王鴻薇23日偕同萬華分局警員張景義召開記者會,張景義2013年時曾開槍擊斃嫌犯,接著面對6年法律纏訟,「下一次,我還敢舉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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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景義還原當時現場,撞見飛車逃亡的竊賊黎男,立馬追趕在後,恰巧黎男衝撞路墩往回彈,才有機會擋在車輛前面,拔槍喝斥黎男下車,但車子仍朝張景義暴衝,張景義身後就是人群,當時為了保護公眾生命安全,避免黎姓嫌犯再駕車脫逃,張景義只能選擇開槍。

張景義說,當下他閃身朝副駕駛座躲開,第一時間想到的是開槍打破輪胎,雖然輪胎也破掉,但遺憾的是1發子彈穿過擋風玻璃,跳彈打到黎男腹部。開槍後的結果並不樂見,但隨之面臨的是寫不完的報告、上不完的法庭。張景義曾對法官說過,不把黎男的車停下,就算是全北市的救護車前來,恐怕也載不完身後的眾多民眾。

張景義:每次等待判決都是求神保佑

張景義表示,從2013年開完槍到案子判決確定前纏訟6年多,在沒有確定前心裡十分煎熬,每天都在煩惱到底是怎樣判決,不知道法官判決如何,家裡還有妻小、父母要養,贏的話也沒得到什麼只是繼續當警察,輸了可能會成為義警,又該怎麼辦?每天都在等法院傳票,煎熬又沉重,每次等待法官判決都是求神保佑,面對判決吐一口氣,安慰自己「平安就好」。雖然2019年法院還張景義清白,判決無罪,但民事部分仍須賠償家屬80萬元。

張景義說明,危急情況只有2至3秒反應、思考要不要用槍,要不要使用辣椒水、警棍?但隨之可能面對百姓檢舉、投訴或提告,法律卻沒有很支持基層員警使用警械,警察本分就是這樣。針對《警械使用條例》修法問題,張景義認為,現在已經不是不夠,是太多了,越改越多,框架太多,「我敢拔槍嗎?」《警械使用條例》都請學者來幫忙,有些學者沒有摸過槍,也沒開過槍,怎麼知道槍怎麼開、怎麼用?

張景義提及,若法令可以允許基層第一線員警,預先使用警械制止、警告嫌犯,2位學弟不會發生憾事,但實務上只能認定嫌犯身上確定有帶違禁品、攻擊武器時才能使用警械,或是查捕逃犯等,其他時候不可能隨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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