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生的挑戰》選摘(1):歷史洪流塑造我的語文觀

2015-03-20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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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年,我從英國回來,和韓瑞生找到一個說話帶有北京腔的老師,我們用一個小答錄機,一起學華語。八、九個月後,讓我重新記起日據時代曾經學過的漢字。韓瑞生當時已經是土地局局長,我們在他所住的廣東民路政府宿舍裡上課。但是學習的進度太慢了,除了時間不夠,我也沒有適當的社交場合練習華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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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三個孩子全送去華校受教育

沒有人告訴我英語不是我的母語,可是在我心靈深處很清楚這不是我的母語。我和 妻子芝都出身英校,在英國深造期間,我們很清楚地感受到自己因為不懂華文而吃虧。我們深感從前在英校所接受的一套價值觀並不屬於自己。我們沒有全盤接受不屬於自己文化的價值觀,又沒有自己的文化底蘊,使我們感到不踏實,兩頭不到岸。從前在英校所讀的課本和教師所講述的世界,同我生活的現實世界完全扯不上關係。我同其他萊佛士學院學生一樣,沒有學到本身的亞洲文化,又不屬於英國文化,說英語的我,又跟自己講方言和華語的華族群眾有隔閡,結果迷失在兩種文化之間。我和芝決定不讓孩子吃這個文化虧,決定把他們送進華校,融入生意盎然、充滿朝氣和自信的華人社群眾當中,即使英文程度受影響也在所不惜。我自己也下定決心把華文學好,不懂母語吃文化虧是逃不掉的:這就是現實。

(李光耀三個孩子右起:李顯龍、李瑋玲、李顯揚,從小就在華語教學的幼稚園成長。時報出版提供)

我的三個孩子顯龍、瑋玲和顯揚分別於一九五二年、一九五五年和一九五七年出 生。他們兩歲就開始學華語,當時有位梁老師,給他們念幼兒華文圖書。三歲上南洋幼,稚園,之後再上南洋小學、南洋女中和公教中學讀書。我的長子顯龍在公教中學六年完成華校中學和高中教育,再到國家初級學院多學一年,參加英校高中會考;女兒瑋玲在南洋女中完成四年中學課程,轉到萊佛士書院讀兩年高中;幼子顯揚在公教中學完成四年中學,再到國家初級學院讀兩年高中。後來,我經常問他們後悔在華校讀書嗎?他們都說不。我想,我為他們做了正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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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英國回到新加坡,我加入黎覺與王律師館當見習律師。黎覺是英國人,在英國取得律師資格,三○年代到新加坡執業娶了一名華族女子,定居下來。他是新加坡主要政黨「進步黨」的策劃人。這個黨的領導人多數是三○年代在英國念法科或醫科的留學 生,他們對英國的價值觀有很深的認同,就和祖父一樣,認為凡是英國的東西,樣樣都 是十全十美。他們對自己沒有信心,對本地人更缺乏信心。他們從來不敢向英國的權威 挑戰,但是批評起殖民地官員的時候,卻又洋洋得意。我的朋友貝恩形容他們是「在奴顏婢膝中長大的人」。我決定做點事,改變這種可悲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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