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榮村專文:靠「官」等聲援,台大獨立自主不再?

2018-06-06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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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遴委會已送出決選名單,且已處理過部裡所提之爭議事項,教育部理應盡速做准否核定。遴委會已做完該做的事,階段性任務已完成,理應解散或總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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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遴委會是校務會議依大學法授權之機制,在校務會議中若對還存在之遴委會有太多意見,形同不尊重且違授權原則,故宜在校務會議前解散。

3、縱使再開校務會議,也不可能有任何遴選功能,因核定權在教育部,故教育部理應在召開校務會議前做准否之核定,剩下來的是校內大學自治問題。

20180513-身陷台大校長遴選風波的管中閔與媒體茶敘,在記者會中他全程態度嚴謹,訴求理性面對,他認為蔡英文總統應了解整件風波背後有一隻黑手。(陳明仁攝)
身陷台大校長遴選風波的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資料照,陳明仁攝)

台大校長遴選因其地位特殊,一向是國家大事,遴選委員會與台大行政單位已走完所有程序,不可能再做任何變更,教育部依職權所能做的就是依程序盡速核准或批駁,而非任由或委由一位人事處長出面處理,或依違在各方勢力之間,遲遲不作為,這是對國家名器的不尊重與誤用,也傷害了大學自治的基本原則。教育部核定之後當然還會有很多爭議,但這已是台大內部問題,自己到校務會議去解決即可,會有什麼結論沒人知道,也不能禁止台大開校務會議,教育部不能管過頭,豈可強壓台大!

教育部宜在校務會議前,依其程序准駁(不是只能准不能駁)的原因之一,在於台大校務會議依慣例,相當可能是吵成一團沒有共識的,教育部屆時的處境不可能更好。反之,若居然在校務會議做出了決議(如真投票),教育部依其結論而定准否,則以後的大學校長遴選何必報教育部核定,改為報備即可。開此例後,教育部還像個最終決策機構嗎?

以前台大內部的自由派與保守派對抗,大部分自己玩,盡量少碰政府,現在都扒著教育部玩,太靠官,不好玩!教育部會做什麼決定無法預測,現在陷入決策困境,大概也不敢同意備查,更不敢批駁重啟遴選,看起來是要等到臨時校務會議之後,這也是其職權,不過是短時間內順了一些人的心,長遠來看則是破壞了核備的制度,有樣學樣了。遴選委員會是校務會議授權的機制,也可特別要求遴選出來後需送校務會議確認,再送教育部核定,只不過這樣做,是一種很不正常、不專業、不尊重的作法,真要這樣做,還不如改為直選!以上是我一貫觀點,恨鐵不成鋼,與藍綠無關也。

錯之於始,更錯於後

台大校務會議臨時會在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開完,校務會議代表提出與校長當選人管中閔爭議有關的案子共五案,包括成立校長遴選爭議委員會調查小組、認定台大校長遴選程序無效、要求釐清學術倫理爭議、要求遴選委員會報告、與檢討台大校長遴選規章,該五案全數經表決後被擱置,意即不予處理,拉出一條有爭議的「台大防線」,隱約中有一種對抗的味道。現在球又回到教育部手裡,教育部在「適法性監督」告一段落之後,還是要依法做准否的核定。這件事的決定理論上並不困難,因為教育部是首長制,又是全國教育事務最高主管機關,所以只要門關起來,就手邊已有之資料均衡考量,做出決定即可。若仍有複雜的政治介入,部長尚可考慮趁勢辭退,以示對該一事件引起之大學校園不安,致上負責與遺憾之意,最後做一徹底結束,把問題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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