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時薪140比125元「月薪工資率」高12% 勞團抨擊:政院數字「膨風」

2018-05-14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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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今強調,基本工資時薪和月薪已「脫鉤」。現行每小時基本工資140元,比125元的「月薪工資率」高出12%。(甘岱民攝)

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今強調,基本工資時薪和月薪已「脫鉤」。現行每小時基本工資140元,比125元的「月薪工資率」高出12%。(甘岱民攝)

行政院今(14)日公布「提高低薪族薪資之行動方案」,其中最關鍵的基本工資「時薪」政策,行政院將基本工資月薪轉換成時薪時,將現行最低工資22,000元,除以每月工作22天、每天8小時正常工時,回算後得到「月薪制」勞工最低時薪125元,已經與「時薪制」勞工最低時薪140元「脫鉤」;不過上述計算公式,遭到勞團質疑。勞工界人士表示,「月薪制」勞工在計算「加班費」時,其時薪之計算,係以「每月30天」、每天8小時工時計算,因此除出來的數字根本遠低於125元,行政院的數字有「膨風」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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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今公布解決低薪方案,希望透過調高基本工資「時薪」,解決服務業員工低薪問題,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報告時,特別強調目前基本工資的時薪與月薪已經「脫鉤」。行政院書面報告並計算目前領取22,000元基本工資勞工,基本工資之「月薪工資率」125元,係22,000元除以每月工作22天、每天8小時正常工時,所得到的結果。現行每小時之基本工資140元,已經比125元的「月薪工資率」高出12%。

雇主可「換軌」月薪制按比例計酬 迴避高時薪

行政院書面報告指出,按時計酬者之工作時間與時數不固定,且不享有休假日權利,故其薪資應反映此類非典工作應有之「貼水」,給予較優渥的時薪。但如果基本工資時薪與月薪工資率差距過大,依據《勞基法施行細則》規定,雇主可以「換軌」,回到月薪制按比例計酬,以迴避高時薪的規定。

行政院書面報告同時「假設」最低時薪從140元調高至150元,最低時薪的工資率將比「月薪工資率」125元高出20%。行政院認為,最低時薪與「月薪工資率」的擴大,涉及時薪調整幅度以及「換軌」改為按月計酬的門檻。尤其台灣上百萬家中小企業,多屬微型企業,最低時薪的調高,可能會提高企業營運成本,因此行政院書面報告,特別強調將各界意見取得共識。

不過,行政院報告中,「月薪制」勞工最低時薪125元的計算,立刻引發勞動界質疑,1111人力銀行人資長曹新南在臉書上指出,「時薪的計算,什麼時候變成22天*8小時了?」

採計30天 因上班或休假都有薪水

根據勞基法第24條規定,「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之計算,應以平日工資總額除以平日工作總時數(不含延長工作時間)為準,且平日工作總時數應依勞基法第30條以每日正常工作8小時計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是加班費計算標準,依據勞動部現行規定,其計算公式為:每月基本薪給÷30(天)÷8(小時)。

勞動部官員解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之所以除以30天,意思就是勞工無論上班日或休假日,每天有薪水可領,再除以8小時後就等於每小時工資額。

「每小時工資額」爭議 1999年曾釋憲

事實上,「每小時工資額」的計算,成為勞資爭議焦點,並非始於今天,早在1999年大法官會議第494號釋憲文,就是台電勞工針對台電公司基本薪給,以每日工作12小時之對價計算的適法性進行解釋。

針對勞工界質疑,行政院低薪解決方案,將基本工資月薪,除以每月22天,每天8小時,勞動部勞動條件司司長謝倩蒨解釋,上述算法是計算基本工資之「月薪工資率」,並非《勞基法》所規定「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行政院之所以計算「月薪工資率」,是為了比較「月薪制」勞工與「時薪制」勞工之時薪,並呈現出「時薪制」勞工,時薪較高的現象,「從統計資料顯示,時薪制勞工與月薪制勞工,時薪會有1成的差距」。

不過,「時薪制」勞工之最低時薪,高於「月薪制」勞工之基本工資時薪,這樣的「脫鉤」現象,並非始於民進黨政府,勞動部表示,馬政府在2012年調整基本工資,刻意拉高時薪工資率,這項「脫鉤」政策,一直沿用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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