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春鴻觀點:新聞記者正在寫歷史的草稿

2022-06-05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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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以及其他新聞媒體),在很大程度上是一項文學事業。新聞業的一個定義是:新聞是一種倉促的文學( literature in hurry)。(資料照,廖綉玉攝)

報紙(以及其他新聞媒體),在很大程度上是一項文學事業。新聞業的一個定義是:新聞是一種倉促的文學( literature in hurry)。(資料照,廖綉玉攝)

報紙(以及其他新聞媒體),在很大程度上是一項文學事業。新聞業的一個定義是:新聞是一種倉促的文學( literature in hurry)。一位得了普立茲獎(Pulitzer Prize)的記者接受大家的讚美,他說,「其實我做的事沒甚麼了不起,只不過寫得比我好的人,我寫得比他快;寫得比我快的人,我寫得比它們好,因此才得了獎。」這段話幾乎道盡了新聞創作的箇中三昧。新聞記者每天都在跟同行記者「作文比賽」,它與文學創作最大的相同在於,新聞寫作有嚴格的截稿時間,在這條Deadline之前寫成的作品才算數;Deadline之後寫得再好,只能算明天的新聞,那是另一場「作文比賽」。要成為一名有文化的記者,就是要對所有事物——歷史、地理、司法、政治學、體育、流行文化——都瞭如指掌,不但要多讀書,還要見多識廣,親身到歷史的現場,並以一種可以清楚理解的方式向讀者傳達所有這些事物的新聞。因此,除了新聞報導,也必須有應時的「解釋性新聞」來傳達新聞背後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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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電視辯論的法國總統參選人勒潘。(美聯社)
在我們的心靈和思想的日常戰鬥中——「真相」通常是第1個犧牲品。我們應該學會如何看穿我們從早到晚受到電視、電台談話主持人、專欄作家⋯⋯當然還有政客自吹自擂觀點上的洗腦和轟炸。(資料照,美聯社)

心靈和思想的日常戰鬥,天天被轟炸

新聞的發展是流動的,捕捉新聞的真相,本來就不容易,甚至是不可能;解釋新聞的意義,那就只能言人人殊了。在我們的心靈和思想的日常戰鬥中——「真相」通常是第1個犧牲品。我們應該學會如何看穿我們從早到晚受到電視、電台談話主持人、專欄作家、廣告商、十方大師、商業「思想家」、「趨勢專家」,當然還有政客自吹自擂觀點上的洗腦和轟炸。哲學家傑米·懷特(Jamie Whyte)向我們展示這些被稱為「意見領袖」的「名嘴」如何做到這一點。在他所著的《反邏輯犯罪:揭露政治家、牧師、記者和其他連環犯罪者的虛假論點》(Crimes Against Logic:Exposing the Bogus Arguments of Politicians, Priests, Journalists, and Other Serial Offenders)中,傑米·懷特帶我們進行了一場快節奏、無情卻有趣的嬉戲。通過媒體、辦公室甚至你自己家中提供的過期罐頭、雜亂的文件夾和虛假邏輯的「調度」下,他們做出一盤據說是燉肉,端到你的面前,還要你非吃不可。懷特將他雷射般的智慧應用到許多及時的例子中,穿過事實、數位的陰霾和雙重談話,告訴我們的真實真相的本尊。

新聞業如何被記者創造和再創造

新聞媒體是由經營者及編輯記者團隊所組成的。以一家報館為例,分工極細,有經理部及其下屬的廣告組、發行組、印製廠等;編輯部及其下屬編輯組、採訪組、攝影組、校對組等;還有負責言論的主筆室。這麼龐大的組織,雖說環環相扣,缺一不可,但若要說誰是新聞媒體的靈魂人物,記者是第1,編輯是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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