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統雄、彭百顯觀點:網路言論自由應共同成長而非對抗

2022-04-07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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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全球監察會,宣示與實踐?

臉書總部就在此時刻,以大格局成立了一個外部獨立的全球監察會Oversight Board,設立4目標為:「獨立自主、賦予權力、易於申訴、公開透明」。由於台灣為臉書黏著度最高的地區,台灣很榮幸也有一位陳憶寧教授獲選為委員,唐政委建議我們邀請陳教授共同會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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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臉書這項創舉,就是值得欽佩的自律行為。也可能是全球使用者,都有以上的疑問,而巨型企業難免有末端症狀,所以期待獨立的監察會來溝通臉書與使用者。於是我們欣然向陳教授發出「三方會談」邀請信。

陳憶寧教授第一封簡短回函,表達了正面積極的意味,也提供了可會談時段。

我們希望任何會談都能夠有「問題與解決」,各方在會前聚焦準備,避免臨時突襲式發言,所以我們針對監察會的成立目標,擬訂了如下問題。

英國議會外的祖克柏人形立牌,抗議臉書將自身利益至於公眾安全之前。(AP)
英國議會外的祖克柏人形立牌,抗議臉書將自身利益至於公眾安全之前。(資料照,美聯社)

基於監察會之「賦予權力」目標內涵為:「監察委員會有權決定Facebook或Instagram是否應該允許或移除內容。」與「監察委員會也能選擇針對Facebook相關的內容政策提出建議。」我們希望陳教授能夠將以下問題帶到監察會:

1.臉書對假訊息的處理,應出於善意。但有時策略的輸出與預想不同,我們願意展示產生的副作用。同時刑期無刑。現在內容管理不透明,使用者無法得知什麼行為會引起什麼處分?甚至為何在完全沒有任何違規的前提下,卻獲得全面性的封禁處分?我們呼籲臉書的演算法應適度透明化。

2.臉書對內容的處分,在實務上並不只於「移除」,還有多種處罰。這些處罰是否與臉書內部某種特定名單有所關聯?如果有,名單如何產生?且是否變成現代各國都認為違反人權的「預犯」措施?

3.如果有機會達成演算法透明化,各地的內容監管單位(integrity team)有無權力自行改變?當前國際實務上,各國處置並不相同,是否各地integrity team自行其事?以後是否應遵守監察會的規畫與判例?

4.臉書當前的內容管理,是否實際創造了許多同溫層、甚至相互仇恨團體,不僅撕裂各個國家社會,也對全球人類形成傷害?應如何避免?

本次會談計畫公開舉行,正是實踐監察會設立4目標的另2項:「易於申訴、公開透明」。

信任監察會理想,也不忽略人性多樣面

不料,陳教授又婉拒了參加會談。

根據回函,陳教授似對議程有顧慮,所以我們再去函說明如下:

我們理解也不會要求您在會場解答我們的問題,但願配合臉書成立監察會的誠意,尤其邀請外界獨立委員蘊含收集多元資訊之旨,期待您能將我們的建言經由此特別任務管道帶回臉書。

唐鳳政委和我們的上期公開會議,發現了「國家-人民」在言論自由與平台安全上,其實具備相同的共識,也獲得會場提問年輕人對未來發展的信心。

唐政委也指出,當前困惑的「解鈴」點為平台「演算法不透明」,而這個困惑是可以經由公開溝通而解決的。

唐政委因專業背景而採用資訊術語「演算法」一詞,但我前已解釋,演算法只是監察會決議的執行,監察會只要決議前端政策,並不需因顧慮後端技術細節而遲疑。

彭董事長是以獨立方立場來主持會議,他曾是民進黨模範立委,在國民黨占立法院3/4絕大多數時,能以法理說服國民黨廢除許多壓制人權的法律,使台灣跨入國際之頂。他的理念、能力與經驗,會協助台灣在「網路言論自由與平台安全」的平衡上,再一次擔任國際的模範生。

如有需要,我們可配合您的意向調整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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