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統雄、彭百顯觀點:網路言論自由應共同成長而非對抗

2022-04-07 05:50

? 人氣

臉書地方顯然與總部不同調,在執行上,對網路言論自由的干預與限制並未減少,且限制方法更增多。(資料照,美聯社)

臉書地方顯然與總部不同調,在執行上,對網路言論自由的干預與限制並未減少,且限制方法更增多。(資料照,美聯社)

去年言論自由日,我們在《風傳媒》發表〈唐鳳、全彩、臉書與網路言論自由〉一文,呼籲臉書與人民團體對話,解決網路言論自由被網路平台限制的疑問。經過一年持續的連絡與觀察,我們發現: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1.臉書總部在宣示上,有善意的回應,甚至成立全球監察會Oversight Board,誓言要使臉書運作更透明化。

2.臉書地方顯然與總部不同調,在執行上,對網路言論自由的干預與限制並未減少,且限制方法更增多。

3.以上妨害言論自由現象,有些可能是非意識型態的技術問題所造成,我們並不歸咎臉書。我們呼籲平台應與使用者共同成長,而非對抗,人民團體甚至可協助臉書作體驗環境的改善。唯即使透過唐鳳政委遞交邀請書,也未獲任何回應。

4.網路經營的商業模式在流量,使用者如果今年如果再無法獲得臉書的平等對待,將無法排除發生第二次 #DeleteFacebook運動,而使最後的忠誠者永遠離開臉書。同時,言論自由是憲法所保障人民最基本的權力,平台是否能夠不經由司法程序,主觀的限制特定言論,甚至處罰使用者者?如果平台本身不能自律自制,可能也必須推動法律上的規範。既然邀請臉書溝通方案一直不能成功,可能必須考慮:號召轉移平台、邀請行政介入、邀請立法公聽、以及最迫不得已的社會運動。

臉書「全彩論壇」曾經由「國展會」主辦「當言言遇到加加:唐鳳與全彩對話」直播會,「全彩」是臉書的公共事務論壇,壇友包括多樣化人民團體,「國展會」成員則多是在「黨外時期」就獻身保護言論自由的志士、甚至是民進黨的創黨元老,但被迫離開者。在會談中達成3項重要認識與共識:

1.政府與往訪的各人民團體,在維護網路言論生態的理念是一致的。經由會後的持續文書交流,定義為「言論自由、資訊流通、自律優先、平台安全」四項並重。

2.唐鳳政委表明政府與各平台接觸,均僅有以上的理念原則交換,並無實質介入。但唐政委也指出「臉書有演算法不透明」的事實,故與臉書等平台的溝通確有必要。

20210826-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今由政委兼發言人羅秉成主持,政委唐鳳(見圖)出席。(行政院提供)
唐鳳指出「臉書有演算法不透明」的事實,故與臉書等平台的溝通確有必要。(資料照,行政院提供)

3.對於是否為假訊息的處理,唐鳳政委建議以類似電子郵件「分匣式」處理,亦即各查核機構認為有疑義的貼文,就送進該機構之文件匣,由使用者決定如何處置。這項建議獲得往訪各人民團體歡迎,如此各查核機構回歸為評論機構,不致踰越掌生殺之權而可能傷害言論自由。

根據以上共識所擬採取的行動,雖經近糾纏式的與臉書繼續協調1年,並無任何進度,我們認為有再度檢視各種問題,報告發展困難過程,以及尋求其他解決方案的必要。

臉書限制言論不減反增?

臉書自2016年底後,出現言論緊縮現象。對此,唐鳳政委指出「臉書有演算法不透明」的問題。

「演算法」是個專業術語,具體實現在貼文的處理、與對貼文者的處罰上。尤其處理與處罰的理由為何?當前外人均不得而知,即「不透明」之處。貼文排序與處罰所造成的社會效果,更必須評估。

臉書對貼文者的處罰非常多樣化,包括:砍社團、砍人、封文、禁留言、禁分享、禁瀏覽、禁查詢、禁通訊、禁……。同時有連坐法,因為社員貼文禁管理員、因為管理員行為禁社員……。時間、範圍也有不同。且有時受罰者並沒有作假訊息,而為不明原因、不論主題,產生「誅九族」現象。

臉書雖然有公布處罰的抽象原則,但從事什麼行為、會有什麼處罰,完全無法具體得知。而且,臉書總部與台灣地區之監控與處分也不同。

還有貼文本身沒有任何問題,卻被置底、閃消、集中營現象。

置底,實為侵犯言論自由、又規避違憲譴責的不當「巧門」手段。亦即貼文本身沒有任何問題,卻對人不對事,將作者貼文放到10億則貼文之後,表面上沒有刪文,實際永遠沒有人看得到。

網路言論自由應共同成長而非對抗。(吳統雄提供)
臉書上的「閃消」現象。(吳統雄提供)

是要發文很多者才會遇到,所發文在眼前一則一則下墜置底而消失,像看「科技老大哥」變魔術,感覺非常奇妙!

臉書今年新版,首度在個人臉書方面局部鬆綁,各種貼文接觸指標略有回升。但對社團管制仍很嚴厲,且出現「集中營」,即貼文不至於消失,但永遠就是同樣幾個人看來看去,被鎖在看不見的牢籠中。

以上現象有可能是無意導致。我們作過實驗,曾經發現少數瀏覽器的擴充功能,會干擾臉書運作。也多次發現,可能是臉書的管理機器人造成辨識與分類錯誤。而太多的監控規則,也可能造成顯示障礙,而以為是阻礙言論的誤會。

也有必須嚴肅面對之處,譬如採連坐法是否違反現代法治原則?外界始終懷疑有黑名單或雙標存在,譬如同樣批評集權獨裁,如果批評甲就沒事,批評乙就會得到各種處罰。後台設定是否如此?這些均可由公開演算法而得知。

與臉書溝通的挫折

在過去5到6年,我們曾經由臉書提供的各種線上管道,向臉書提出百次以上溝通邀請,從未獲得回應。

臉書在台灣的內容管控主管Max先生曾經數次與唐鳳政委會見,並公開發言:「我的工作是希望他們可以全面性的去聊,包括公民團體的,或者是學者等等。」我們欣然響應,向他發出會談邀請函。

我們建議臉書與使用者合作,使用者可擔任臉書的Beta Test版本測試者,改善CRM客戶關係管理、甚至可以提供免費技術服務。

唯無回應。

我們再請唐政委代轉邀請函,合計前後超過5次,均無下文。

臉書全球監察會,宣示與實踐?

臉書總部就在此時刻,以大格局成立了一個外部獨立的全球監察會Oversight Board,設立4目標為:「獨立自主、賦予權力、易於申訴、公開透明」。由於台灣為臉書黏著度最高的地區,台灣很榮幸也有一位陳憶寧教授獲選為委員,唐政委建議我們邀請陳教授共同會談。

我們認為臉書這項創舉,就是值得欽佩的自律行為。也可能是全球使用者,都有以上的疑問,而巨型企業難免有末端症狀,所以期待獨立的監察會來溝通臉書與使用者。於是我們欣然向陳教授發出「三方會談」邀請信。

陳憶寧教授第一封簡短回函,表達了正面積極的意味,也提供了可會談時段。

我們希望任何會談都能夠有「問題與解決」,各方在會前聚焦準備,避免臨時突襲式發言,所以我們針對監察會的成立目標,擬訂了如下問題。

英國議會外的祖克柏人形立牌,抗議臉書將自身利益至於公眾安全之前。(AP)
英國議會外的祖克柏人形立牌,抗議臉書將自身利益至於公眾安全之前。(資料照,美聯社)

基於監察會之「賦予權力」目標內涵為:「監察委員會有權決定Facebook或Instagram是否應該允許或移除內容。」與「監察委員會也能選擇針對Facebook相關的內容政策提出建議。」我們希望陳教授能夠將以下問題帶到監察會:

1.臉書對假訊息的處理,應出於善意。但有時策略的輸出與預想不同,我們願意展示產生的副作用。同時刑期無刑。現在內容管理不透明,使用者無法得知什麼行為會引起什麼處分?甚至為何在完全沒有任何違規的前提下,卻獲得全面性的封禁處分?我們呼籲臉書的演算法應適度透明化。

2.臉書對內容的處分,在實務上並不只於「移除」,還有多種處罰。這些處罰是否與臉書內部某種特定名單有所關聯?如果有,名單如何產生?且是否變成現代各國都認為違反人權的「預犯」措施?

3.如果有機會達成演算法透明化,各地的內容監管單位(integrity team)有無權力自行改變?當前國際實務上,各國處置並不相同,是否各地integrity team自行其事?以後是否應遵守監察會的規畫與判例?

4.臉書當前的內容管理,是否實際創造了許多同溫層、甚至相互仇恨團體,不僅撕裂各個國家社會,也對全球人類形成傷害?應如何避免?

本次會談計畫公開舉行,正是實踐監察會設立4目標的另2項:「易於申訴、公開透明」。

信任監察會理想,也不忽略人性多樣面

不料,陳教授又婉拒了參加會談。

根據回函,陳教授似對議程有顧慮,所以我們再去函說明如下:

我們理解也不會要求您在會場解答我們的問題,但願配合臉書成立監察會的誠意,尤其邀請外界獨立委員蘊含收集多元資訊之旨,期待您能將我們的建言經由此特別任務管道帶回臉書。

唐鳳政委和我們的上期公開會議,發現了「國家-人民」在言論自由與平台安全上,其實具備相同的共識,也獲得會場提問年輕人對未來發展的信心。

唐政委也指出,當前困惑的「解鈴」點為平台「演算法不透明」,而這個困惑是可以經由公開溝通而解決的。

唐政委因專業背景而採用資訊術語「演算法」一詞,但我前已解釋,演算法只是監察會決議的執行,監察會只要決議前端政策,並不需因顧慮後端技術細節而遲疑。

彭董事長是以獨立方立場來主持會議,他曾是民進黨模範立委,在國民黨占立法院3/4絕大多數時,能以法理說服國民黨廢除許多壓制人權的法律,使台灣跨入國際之頂。他的理念、能力與經驗,會協助台灣在「網路言論自由與平台安全」的平衡上,再一次擔任國際的模範生。

如有需要,我們可配合您的意向調整議程。

雖然,我們信任也推崇臉書成立監察會,我們也願意基於人性的多面思考,而率直指出:

萬一,臉書對以上的問題早已知悉,僅是安排監察會處理「檯面上」的內容問題;而另有地下指揮系統、依據特定原因、處置特定內容、甚至如「劍橋事件」促成特定結果。

依據監察會成立的第一目標:「獨立自主」,監察會是否應主動對臉書提出糾正?

如果監察會只是臉書在形象上的遮蓋,依據您過去在公共事務投入的熱誠與貢獻,相信您一定會在監察會的會議上吹哨。

可惜,經過8度協商說明與改變會談時間,陳教授最終沒有同意。

平台因使用者,付出人頭與流量

今天又是言論自由日,期望今年繼續再努力,促成「政府、人民、平台」3邊共同展現維護言論自由的具體行動,既然邀請臉書溝通方案一直不能成功,可能必須考慮:號召轉移平台、邀請行政介入、邀請立法公聽、以及最迫不得已的社會運動。

台灣是臉書全球用戶黏著度最高的區域,但自2018年後已見鬆動,如果臉書未能體察民情,過幾年可能發生大洗牌。如果能夠有溝通交流,對臉書自身的發展,應首先有極大幫助。

或許有人誤以為臉書是免費的,不能過問,則是忽略了「網路虛擬時代的商業模式」。臉書並非免費,因為使用者付出了「人頭與流量」以及吸引網友來互動的流量,這是臉書主要廣告收入的基礎,也是使用者付的虛擬費用。同理,作者花了知識、經驗、時間所寫的貼文,也是費用,如果原因不明消失,也等於付費而沒有到貨。

臉書。(AP)
臉書並非免費,因為使用者付出了「人頭與流量」以及吸引網友來互動的流量,這是臉書主要廣告收入的基礎,也是使用者付的虛擬費用。(美聯社)

根據網路市場調查,台灣是臉書使用量最密集地區,但不可諱言,近年多因言論限制問題,已逐漸下降。

平台如果將使用者視為被自己管制的下等人,將無法排除發生第次#DeleteFacebook運動,而使最後的忠誠者永遠離開臉書。還記得Myspace嗎?臉書之前最大的社交媒體。還記得Yahoo嗎?世界上曾經最興旺賺錢的平台。但人類使用行為S型曲線告訴我們,逐漸失去使用者後,會在一夕倒下。

不因可不消費,就可以不透明

言論自由是憲法所保障人民最基本的權力,平台是否能夠不經由司法程序,主觀的限制特定言論,甚至處罰使用者者?如果平台本身不能自律自制,可能也必須推動法律上的規範。

本文作者之吳統雄,正是40年前消費者運動、消保法立法的發起人之一,也是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第一筆基金的勸募者。在勸募時也被問到:「你不買,不就沒有問題?」消費品面對的不是特定個人,而是全體人民,消費品所具有的潛在危險,不能因為有些消費者不知情,就可以不透明、不面對。經過多年努力,相信現在大眾對實體商品都有了認知,譬如食品有益營養,但必須揭露其成分,避免其也可能有害健康的影響。公權力也介入而有了保護消費者的機關,主動協助沒有注意這個問題的民眾。

迎接社會變遷發展,我們也必須擴大保護範圍,納入監督像臉書這樣的虛擬服務型商品,是協助平台與使用者共同成長、兩利之舉。

「當言言遇到加加:唐鳳與全彩對話」活動有個罕見的結尾,所有與會者共同唱一首歌,因為既然要會談、就是要溝通、要互助、要歡喜、要求同存異!

這首歌名為〈偶然〉,最後1句是:天涯海角不能忘記、我們的小約定!

台灣人民已經約定我們要言論自由,我們永不能忘記!

*作者吳統雄為大學退休教師,前新聞公共服務金鼎獎得主
*作者彭百顯為國展基金會董事長,前民進黨立法委員、縣長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