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不准獄中刑後強制治療寬限期過一半 法務部拚奇蹟、衛福部難樂觀

大法官不允許刑後強制治療在監獄內進行, 設置強制治療專區成法務部與衛福部極大挑戰。(資料照,取自Pixabay)

大法官2020年底釋字第799號解釋要衛福部、法務部完成1項應該做、立即做的任務:將性侵害加害人的刑後強制治療專區設置在監獄外。而且,3年內做不到的話,在不能違憲的情況下,性侵害加害人即使是高再犯危險,也只能統統撤出監獄回歸社會進行社區治療,期限過了快一半,兩部會推動專區卻阻力重重,由於攸關未來社會安全網會不會有破洞,不容小覷。

司法院大法官於2020年12月31日做出解釋前,衛福部及法務部官員都很緊張,如果大法官認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2條之1《刑法》第91條之1,刑後強制治療的規定抵觸《憲法》,台中監獄內有63名性侵害加害人將在解釋出爐後回歸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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