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檢察署奇談篇—裸拍案不起訴及司法幸福便利店?

2022-01-02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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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接續觀察雄檢近年莊榮松檢察長的創舉,請看看以下整理新聞稿標題:「但願人長久牽你渡難關、疫情送暖,執行有愛、雄檢挺你(莊榮松呼籲署內同仁一起或向外宣傳並「大力團購」協助個案渡過難關)、受保護管束人「芬芳母親節走過人生好味道」、祝福受保護管束人『HAPPY 牛 YEAR』、雄便利全人再造更 Easy?(全人再造?)」真令人哭笑不得,檢方貼近人民、保障更生人固然可喜,筆者直接舉證打臉雄檢及莊榮松,筆者為現任更生保護會高雄分會委員,2021年12月13日開會時,分會邀請莊檢察長到會,然後呢?截自當日開會完畢,莊檢長人不知道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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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原來當天「嘟嘟好」有檢方某某高級長官南下,或莊檢長一路陪伴或開會是吧?那也好歹做做樣子由雄檢派「書記官長、主任檢察官」到會,結果筆者看到更保會高雄分會陳會長孤零零一個人在上面報告,一路到開會完6時30分許,雄檢檢察長不見人影,回頭看看雄檢講什麼「執行有愛?」雄檢檢察長直接缺席,另行貼心陪伴上級長官,端是諷刺無比。別忘了,法務部更保會榮譽董事長可是邢泰釗耶!

20211229-2021年12月13日更保會開會議程。(作者提供)
2021年12月13日更保會開會議程。(作者提供)

請再看一次雄檢宣導「幸福司法便利店?」筆者直接請問讀者及每一位民眾,有哪位覺得「幸福司法還開便利店?」當只能變相由監督或支配關係中查見各種卑躬屈膝,此種牢獄、監所中的人性逢迎,乃至假釋在外及更生保護的假性教化,難道沒看到疫情期間「雄檢檢察長莊榮松」還要叫更保人的孩子「親自獻上愛心卡片、寫親筆信函感謝,『疫情期間』叫孩子們過來頒獎,需要這種萬民傘式的恭維?」筆者撰文後,還接獲某人來電問筆者是否可以「將臉書發文隱藏或將該文章下架?」

恰如筆者書狀被雄檢人員偷窺,雄檢既然敢回函說查無疏失(本件查無本署人員辦理案件涉有疏失,爰予簽結。),一經筆者說要出示錄影證據,馬上回函改稱「有窺讀?」(本署錄事違反本署收狀流程而窺探台端狀載具體內容)。這到底是檢察署還是掩飾集團,還是說雄檢分案讓被偷窺書狀的檢察官(吳檢、金股),任由利害關係人吳檢承辦偷窺的人員並作成不起訴,堂堂雄檢只剩下吳檢座可以辦案是吧?每次筆者給雄檢保留顏面,焉知每況愈下?

再爆料一則好了。當筆者《書狀被偷窺案》向雄檢提出告訴後,當案件進行中(目前已結案,偷窺的雄檢人員該案獲不起訴)筆者於更保會開會時都是遠遠避開檢方人員,頂多禮貌點頭或問好。某次開會時,雄檢莊榮松居然還主動過來跟筆者「致意」(現場還有雄檢人員,還是又要說忘了耶?),然後莊檢長一臉XX(請自行想像)靠過來講話談論筆者告訴的個案?筆者問:「當日檢察長接觸告訴人筆者,請問回去檢察署有書面報告或政風紀錄嗎?」也請法務部及所司趕快去查好嗎?相信莊檢長會「辯稱」說:「僅是禮貌致意!或趕緊發聲明稿,稱公務開會時,基於禮貌及問候,並未談論告訴中個案,檢察長亦未與告訴人討論案情」云云。

那等雄檢發聲明稿後,筆者再出示證據打臉好不好?當有這種檢察長及少數檢察官,誰會覺得「司法幸福?」雄檢近年「作秀不斷」幸福司法且執行有愛,上頭看了頻頻點頭稱讚,庭前門可羅鴿,且眾鴿集體獻瑞,大概莊榮松檢察長指日將高升,也是可喜可賀。

是筆者言:「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筆者始終認為司法應廉明公正,客觀努力的法官、檢察官及司法人員都是值得深深尊敬的,唯除令人不屑及不齒者!可笑的是,上級就愛看這種作秀,喜歡看「幸福司法便利店」這種宣導,當人民深陷水火及民怨沖天,怎不讓人感慨萬千?

*作者為執業律師、高雄律師公會第15屆人權委員會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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