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如玄觀點:疫情過後,更應關注家暴被害人的增能復原與性別正義

2021-11-25 06:30

? 人氣

對身處暴力環境的女性而言,所期待的疫情復甦方案,不僅是發放五倍券而已,政府必須進一步盤整疫情性別影響評估,並融入災難性別觀點進行相關性別平等政策的調整與資源分配,以落實性別正義。(示意圖,顏麟宇攝)

對身處暴力環境的女性而言,所期待的疫情復甦方案,不僅是發放五倍券而已,政府必須進一步盤整疫情性別影響評估,並融入災難性別觀點進行相關性別平等政策的調整與資源分配,以落實性別正義。(示意圖,顏麟宇攝)

新冠肺炎2020年襲捲全球,臺灣無法置身事外。尤其2021年5月疫情再次來勢洶洶,隨著確診數升高,即將襲捲而至的是對經濟、民生的重大損害與衝擊。其後的三級警戒期間,實施多項社會隔離、居家上班、停課、長照社區關懷據點暫停運作等措施,也讓家庭關係衝突的家庭暴力問題再次浮現。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2020年聯合國婦女署及世界衛生組織指出,疫情期間家庭暴力增加之原因可能為被害人與加害人相處時間變長,且女性承擔家務及照顧之壓力增加,加上家庭收入受到影響發生衝突的機率提高。另對於遭受家暴但無力求助者來說,不僅受暴難以被發現,向社會求援的管道更可能被阻隔,無形中拉大社會安全網的空隙,衝擊既有家暴被害人保護體系。

2020年家暴事件將近18萬件,較2019年增加11%,創下2005年來新高,其中仍以親密關係暴力案件6萬7千多件最多。惟增幅最多的是老人保護案件25%,其次兒少保護案件增幅20%。以5月15日三級警戒至6月30日的通報案件發現親密關係暴力及兒少保護案件卻減少,可能與政府擴大警戒導致被害人擔心染疫不敢到醫院驗傷或學校停課致無法通報有關,疫情通報黑數不能忽視。

自新冠疫情爆發以來,全球家暴案數量激增。(Fort George G. Meade Public Affairs Office@flickr/CC BY2.0)
疫情期間家庭暴力增加之原因可能為被害人與加害人相處時間變長,且女性承擔家務及照顧之壓力增加,加上家庭收入受到影響發生衝突的機率提高。(示意圖,Fort George G. Meade Public Affairs Office@flickr/CC BY2.0)

在這波疫情下,國外因應家庭暴力的防治,有許多創新性的作為值得臺灣參考。例如:

瑞士聯邦政府的性平辦成立任務小組試圖解決疫情期間的家暴問題。

英國最大的家暴防治組織「Refuge」,針對可能遭受家暴的風險族群,釋出相關的指南提供參照。英國地方警察也呼籲:郵務、物流人員可多留一份心,在送貨送信時,順便從旁觀察是否有異狀。

捷克共和國改編了 Bright Sky 應用程式並培訓了送貨人員如何識別家庭暴力的跡象並做出反應。

西班牙,也從民間發起「秘密暗號行動」,強調躲避暴力應該是離家出外的一個正當理由。呼籲家暴受害者若有機會前往藥局等地方購買物資時,可以向外界發出「口罩-19」(Mask 19,應是對應COVID-19)的暗示向外界求援。法國、德國、義大利、挪威和阿根廷也都採納了這種做法。

法國政府則另行安置家暴受害者,並為其支付額外的住宿費用。

義大利原家暴求助熱線來電數下降,卻收到更多求助的簡訊或電子郵件,顯示隔離期間家暴受害者行動受到更嚴密監視,傳統求助管道已無法發揮完整效果。葡萄牙政府推出簡訊及電子郵件服務,讓無法使用電話的受害者也能夠通報。

哥斯大黎加政府在關閉學校的同時,托育中心仍繼續提供弱勢家庭相關服務,以確保這些家庭能夠繼續保有收入,也確保兒童不會挨餓。

20191118-兒少性剝削、兒童、家暴、陰影。(Sasin Tipchai@Pixabay)
國外因應家庭暴力的防治,有許多創新性的作為值得臺灣參考。(示意圖,Pixabay)

美國當地,華盛頓大學社工學院的性別暴力研究學者卡努哈(Val Kalei Kanuha)則呼籲,朋友、同事、鄰居亦可透過遠端關心,盡力維持受暴者的社會連結。比如:同事可以確認工作進度為藉口,定期致電關心疑似受暴者,若有必要則可直接協助通報。

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UNODC)與曼徹斯特大學(The University of Manchester)合作開發了《在新冠肺炎病毒疫情期間如何照顧孩子》的指南手冊,提供實務工作者一個教育模板,減緩因疫情而升溫的家庭衝突。

全球性的跨組織兒少保護人道主義行動聯盟(The Alliance for Child Protection in Humanitarian Action)編撰《技術指引:COVID-19疫情下的兒少保護》,呼籲政府應該跨部門協力並與社區組織合作,提供社區中有需要的家庭相關經濟、物資、親職、情緒等支持,強化家庭自我照顧的能力,減少家庭壓力。

結合以上各國經驗及臺灣本土發展趨勢,面對疫情下的家暴議題,臺灣也可考慮參採以下做法:

(一) 成立任務小組:疫情下的家暴議題需要跨局處的協調合作才能妥善處理。例如衛政單位堅持檢疫名單涉及個資不願提供,以致社工無法事先辨識案家是否安全。又如發現必須緊急安置的個案時,快篩檢疫等需整個政府團隊跨局處的共同努力。

(二) 安頓第一線助人者身心:包括醫護人員、警察人員及社工人員等之人身及心理安全照顧必須優先處理,也必須建立標準作業流程,例如注射、各項防疫防護配備物品準備、分流、視訊會議、線上簽核等等皆應立即到位。

(三) 社會安全網及社會福利服務輸送不能中斷:因應個案情形使用適切彈性的方法進行訪視。例如針對風險較低、施虐者無法接觸之案件,即可考慮使用視訊或電話訪視,並可適時利用視訊鏡頭觀察居家環境安全。又如擔心社工是否染疫不讓社工進來、或以小孩身體不適不讓其探視等,可發展因地制宜的在地化專業工作模式,或透過防疫物資的發放為敲門磚、執行訪視任務也是可考慮的方式。

有些少女從小被父母遺棄、嚴重家暴、遭受性創傷,對大人充滿不信任。圖中非當事少女。(圖/pixabay)
疫情下的家暴議題需要跨局處的協調合作才能妥善處理。(示意圖,pixabay)

(四) 增加電話訪談頻率、視訊訪視方式之強度。

(五) 設立及培訓「遠距心理輔導」:通訊諮商、成立安全的諮商平台,而好的通訊諮商需要學習新的技巧,並應該予以培訓。

(六) 提供隠匿性求助管道及暗號:除了熱線及報警外,透過無聲的簡訊或郵件,又或者是建立暗號也是可以採行的方式。

(七) 增加多元安置方式及經費。疫情期間庇護處所的難題暴露庇護處所資源不足的困境。全臺設有39處家暴被害人庇護處所,24處為緊急短期庇護,設有中長期庇護處所者僅12個縣市,應予以增置。

(八) 兒少部分,無論是透過家訪或視訊會談,都應該親眼看到兒少本人,並針對有表達能力的兒少進行會談。可以培訓學校教師於進行線上教學時,提升對兒少受照顧狀況之關注與敏感度。

(九) 協助父母發揮親職功能:對特別弱勢家庭應採取特別措施,例如關閉學校或托嬰中心或老人安養機構時,仍應想盡辦法提供弱勢家庭相關服務,以確保這些家庭能夠繼續保有收入,也確保兒童不會挨餓。甚至包含教育父母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如何照顧孩子。

(十) 培訓社區管理員、鄰里幹事及外送員,甚至工作同事如何識別家庭暴力的跡象並做出反應。

(十一) 應建立保護性案件之資料蒐集及監測機制,通盤掌握採取隔離措施期間,保護性案件是否有異常增減情形,以適時採取因應措施。

(十二) 司法系統也應順應時勢盡速回應核發受害者保護令的需求。據司法院統計,今年1月至9月核發禁止實施家庭暴力保護令較上年同期減少7.18%。由於疫情警戒期間暫緩或採取遠距開庭,絕大多數提出聲請保護令案件都是取消或暫緩開庭審理。雖有地方法院和地方政府建立急迫性或保護必要性事件審理、裁判方案,但未有全國一致做法。保護令審理暫緩,不但影響個案安全,也影響監護權、生活費等權益。因此,必須從制度性建立災難被害人司法協助及完善遠距開庭方案,以發揮司法效能。

每年11月25日是「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對家暴被害人的增能復原是一條漫漫長路。今年國際勞工組織大會提出以人為本的疫情復甦報告,並關注疫情對女性勞動力的影響,其中應針對最脆弱群體,例如女性、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工作復甦、返回職場提出就業政策,家暴被害人經濟賦權議題應被正視。而對身處暴力環境的女性而言,所期待的疫情復甦方案,不僅是發放五倍券而已,政府必須進一步盤整疫情性別影響評估,並融入災難性別觀點進行相關性別平等政策的調整與資源分配,以落實性別正義。

*作者為雍展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董事長,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