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大巨蛋重議約 打臉馬郝 震撼業界

2015-01-22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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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與遠雄談判,讓遠雄答應重新議約。圖為柯文哲與相關官員要進入談判會場前。(余志偉攝)

市府與遠雄談判,讓遠雄答應重新議約。圖為柯文哲與相關官員要進入談判會場前。(余志偉攝)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晚與遠雄董事長趙藤雄首次見面,旗開得勝,遠雄答應重新議約。此一結果對業界而言是震撼、驚駭兼有,有政府合約者一定心頭打鼓:我的合約會被拿出來再議一次嗎?而前任市長馬郝則是市府捷報中的「附帶損失」─外界稍比較,馬郝的市府團隊即使沒有官商勾結問題,也算是無能軟弱之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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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案是市府與廠商合約中,第一個被拿出來重新審視檢討的案子,會面前遠雄一貫維持高姿態,甚至以完工期延誤、影響舉辦2017年世大運作威脅;柯文哲則是一貫不受要脅,不惜另覓場地辦世大運回應。昨晚見面,10分鐘柯P就拂袖而去,繼而不接受遠雄的拖延戰術,終而讓遠雄答應重新議約。

過去,從中央到地方政府的BOT案,外界看到的大都是政府一再退讓,得標廠商步步進逼;檯面上能講的理由多半是為了讓BOT能走下去,必需遵循商業規矩,且必須讓廠商有利可圖;檯面下的因素,則可能是隱藏在暗處「幽微」的政商關係發酵。

而柯文哲既無什麼政商關係,也沒有BOT計劃「非走下去」的想法與壓力─他的名言是「該怎麼辦就怎麼辦」,那些習於過去政商結構與運作者,完全找不到著力點。這也是柯市府與財團交手至今,占盡上風的主要原因。

BOT案當然是百分之百必須圖利廠商的案子,無利可圖,企業、財團豈有拿錢作慈善之道理?但真正的問題點不在此,而在遊戲規則的一致性。如果廠商可以得標後,透過談判─甚至私下的政商運作,大幅改變原有條件,且改變方向全是傾向廠商得利,一來這已涉及招標的公平性問題,二來這種運作往往是貪腐、惡質政關係的溫床。這也是當年台中月眉BOT案受質疑、高鐵延長特許權難被接受的原因。

大巨蛋的問題就出在此─合約變動比例高、開發商場面積增加、對廠商責任與罰則降低,全部都是增加廠商利益、降低廠商責任。但問題是大部份的BOT案,議約的結果與招標文件的規定,多少總會有點出入,到底多少幅度變動、那些項目的改變,才算是合理可被接受?又如何才算是政府吃虧的「不平等條約」?坦白說,每個個案都會不同,很難有統一標準。大巨蛋重議約的案例一開,那些手上有BOT合約的企業,一定提心吊膽,擔心那天掃到颱風尾,被政府逼著重議約。

當然,在這場柯P擊潰遠雄的戰爭中,馬郝成了戰爭的「附帶損失」─市府並非為了鬥爭馬郝而把矛頭對準遠雄,但卻也受傷慘重。大巨蛋案是馬英九市長任內招標並簽約,外界一定質疑馬市府為何簽下這種割地賠款的合約?為什麼23條招標文件上的公告契約草案,最後有21條都改了,而且改的方向都是對廠商更有利?

至於郝市府,雖然合約非其任內所簽,但看柯市府能很快的發掘出合約不平之處,並逼迫遠雄接受重新議約,郝市府是否太無能又太軟弱了一點?特別是在2009年監察院已在大巨蛋糾正案中,提出興建營運契約的39項違失,甚至大巨蛋已逾期完工,結果郝市府一直毫無作為,為此,郝龍斌必受檢驗責難。他那番指責柯團隊「對市政不熟悉」、「踐踏前人」、讓他「忍無可忍」的話,就更顯蒼白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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