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修法 黑心廠商加罰10倍黑心錢

2014-12-28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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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一選舉後回魂,藍委要修法提高黑心商品的罰款。(圖為民間團體在行政院前抗議頂新黑心油/資料照/余志偉攝)

九合一選舉後回魂,藍委要修法提高黑心商品的罰款。(圖為民間團體在行政院前抗議頂新黑心油/資料照/余志偉攝)

台灣近年飽受塑化劑、毒澱粉、餿水油、黑心豆乾等食安風暴,國民黨立委孫大千等提案修《食品衛生管理法》,增訂「頂新條款」,政府可向黑心廠商請求不法行為期間內營業額總額的10倍做為罰金,當作全民健康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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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大千說,以頂新集團為例,報載正義油品1年營業額合計約10億元,自2011年計起,3年下來,中央主管機關得請求300億元賠償金,並可聲請假扣押頂新資產。

孫大千說,一來可解決一般受害的消費者在集體訴訟上的難度,二來可解決賠償金分配的問題,三來可以給政府對黑心廠商財產進行假扣押的法律依據,避免黑心廠商犯後急速脫產,規避責任。

孫大千、林國正、謝國樑、王廷升、王惠美、林德福發布聯合聲明表示,部分不肖廠商以劣質或毒害的原料提供或製作食品賺取暴利,卻造成多樣市面流通食品遭受汙染,嚴重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國家付出龐大的社會成本,由全體民眾共同買單。

他們指出,以頂新集團為例,由於法律不溯及既往,新修正的《食管法》根本無法適用,導致頂新集團有恃無恐,毫無悔改彌補之心,甚至意圖出清在台資產,惡劣程度令人憤怒。

孫大千受訪說,由於個別受害者要提出證據打官司的難度太高,加上求償後的賠償分配也是一大困難,因此黑心廠商可以有恃無恐,繼續為非作歹。孫說,他的修法可由政府出面,向黑心廠商索賠。

他們提出增訂《食管法》第4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一旦食品業者違反《食管法》第15條規定,除消費者個人損害賠償外,政府可向黑心廠商請求在不法行為期間內營業額總額的10倍罰金,當作懲罰性損害賠償,做為全民健康保險基金,以支應民眾身體健康受損未來所可能衍生的醫療費用。修正草案並增訂追溯條款,可追溯至2011年6月22日《食管法》大幅翻修之後適用。

他們呼籲,國民黨團應將此議案增訂為本會期優先法案並逕付二讀,並已獲得黨團全力支持,若在野黨支持,最快3個禮拜就可以完成修法進程,他們呼籲朝野黨團盡快同意簽署,共同採取此一實際行動,以宣示打擊黑心企業不分藍綠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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