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案偵結 魏應充求刑30年沒收4.4億

2014-10-30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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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應充具體求刑30年,總經理常梅峰求刑25年,代理董事長陳茂嘉、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各求刑18年,頂新公司不法所得4億4000多萬元請法院宣告沒收。(吳逸驊攝)

魏應充具體求刑30年,總經理常梅峰求刑25年,代理董事長陳茂嘉、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各求刑18年,頂新公司不法所得4億4000多萬元請法院宣告沒收。(吳逸驊攝)

彰化地檢署偵辦頂新飼料油案,今天(30日)上午10時召開記者會宣布全案偵結,起訴前頂新製油董事長魏應充等7名被告。檢方對魏應充具體求刑30年,總經理常梅峰求刑25年,代理董事長陳茂嘉、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各求刑18年,頂新公司不法所得4億4000多萬元請法院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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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出,頂新公司、負責人魏應充、前後任總經理常梅峰、陳茂嘉、屏東廠廠長曾啟明、品管組長蔡俊勇,以及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及專員江淑端等7人,涉嫌自101年1月起,以飼料用油製造成攙偽且妨害衛生之食用油,進而販售給下游廠商。

檢方認為,魏應充等人的行為已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詐欺取財、加重詐欺取財、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製造販賣妨害衛生飲食物品等罪嫌,總計取得新台幣4億4162萬8199元之犯罪所得,因此於今日向彰化地方法院提起公訴,檢察官建議法官採1罪1罰,從重量刑,並沒收不法所得。

彰化檢方今天偵結起訴後,魏應充等人將移審彰化地方法院,檢察官認為被告仍有湮滅事證、串證及逃亡之虞,請法官裁定續押與禁見。

頂新旗下的正義油風波持續延燒,高雄地檢署偵辦正義公司黑心油,正義總經理何育仁、採購副課長胡金忞和油商林明忠等3人,被依詐欺等罪嫌提起公訴,共有117項豬油產品攙偽飼料用油,8年來銷售總金額高達32億元;至於魏應充涉案的部分,將另行偵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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