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卿觀點:對黑心商人說一則志怪故事

2014-10-30 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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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法律都未必能嚴密制裁黑心商人,難保沒有下一個頂新事件。(頂新油事件剛起時,魏家道歉/截取自電視畫面)

連法律都未必能嚴密制裁黑心商人,難保沒有下一個頂新事件。(頂新油事件剛起時,魏家道歉/截取自電視畫面)

魏應交在101董事會中的一席告白,悍到讓人心驚,外界解讀他死不認錯,但與其說他不認錯,不如說他不認輸。錯沒錯,魏家兄弟心中有底,民眾也了然於胸;至於輸不輸,魏應交說了一句關鍵話:「不管你們認為我做了什麼事情,這有待法律認定。」這句話說到了當前各類不法商人的有恃無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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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看黑心商人事件或貪瀆官員事件,最後高潮點似乎只在「收押」或「辭職」,接著漫長的法律追究,已經無人關心,看看日月光、看看大統油,不都如此?魏應交此刻心情也是如此,「我家有人被收押了,事件總要淡下去的吧。」民眾雖期待法院判魏家輸,魏家卻不會放棄在法庭中扳回一城,法律漏洞變成了黑心商人的救生圈,因為所有罪刑都必須在法律上找到文字根據,人間的法律卻從來不可太嚴密。所以,一般不認為這將是最後一次的黑心食品事件,這種不畏法律的心態,誰敢說其他商人沒有?反正「吃不死人」,有何不可?說它有害健康,誰能舉證?

大家都知道魏家喜歡用傳統道德塑造公眾形象,魏應交在董事會告白中又露一手,提到了孝順,他說,頂新做的食用油是可以「雙手奉給父母吃的」。說到父母,讓我想到宋朝的一篇志怪小說,恰好也是很孝順的賣油人的故事。

這小說出現在北宋徐鉉的《稽神錄》,徐鉉就是奉旨校訂《說文解字》的那位「大徐」,他所寫的應該不只是無厘頭的志怪,而是具有現實的元素。故事標題是「廬山賣油者」,原文只84字,轉錄於下:

廬山賣油者,養其母甚孝謹,為暴雷震死。其母自以無罪,日號泣於九天使者之祠,願知其故。一夕,夢朱衣人告曰:『汝子恒以魚膏雜油中,以圖厚利。且廟中齋醮,恒用此油。腥氣薰蒸,靈仙不降。震死宜矣。』母知其事,遂止。

大意是說,這位賣油郎平常很孝順,卻被雷劈死了,他母親認為兒子無罪,於是跑到「九天使者」廟裡去哭訴,希望知道原因。有一晚,她夢見一個紅衣人來告訴她,你兒子賣的是植物油,卻在油裡摻雜魚油獲取暴利,而且廟裡齋醮時也用此油,腥味燻得諸神諸仙不敢降臨。雷公劈死他很是允當。這母親知道這件事後,再也不去控訴了。

故事雖簡單,卻隱含豐富的民俗民情。首先,為什麼提到賣油的是孝子?因為以前雷公所劈者,大都忤逆父母之人,如今卻劈了一個孝子,冤枉啊。但是故事卻告訴世人,雷公現在開始劈黑心商人了,管你是不是孝子。

為什麼這時候孝順不是最高評斷標準,保護不了賣油郎呢?這要從社會價值看起,宋朝社會開始發展商業,飲食業是其中之一,當時很少植物油,吃的大都是動物油。提煉植物油技術高,成本高,因此價格比動物油高出很多,這廬山賣油者貪圖錢財,做了黑心油,觸怒了神。說明了在宋代商業社會中,黑心商人也不少,那時候沒有檢驗設備,沒有食品稽查員,所以民間只能傳播這故事來警告商人,別想用其他傳統的價值(如孝順)來當免死金牌。說這故事的人有遠見,講個志怪都反映著時代轉變,他試圖以民俗來影響商業行為,而不是法律,他知道這是法律管不到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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