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英士觀點:深具啟示意義的一則氣候判決

2021-06-08 05:50

? 人氣

(三)延伸議題:氣候訴訟與三權分立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至於這些勝訴的氣候案件中,法官是否違反三權分立,而有「越俎代庖」的問題?可參阿姆斯特丹大學歐盟法中心教授Christina Eckes的文章:Separation of Powers in Climate Cases-Comparing cases in Germany and the Netherlands。作者以荷蘭Urgenda案與最新的德國氣候判決為例,認為法院並未破壞三權分立的精神。

Christina Eckes教授分析,這兩個國家的法院在判決結果中雖然都要求政府進行特定的行動,但這些決定並非權衡各方利益後做出的「政治決定」,而僅僅是對於兩國政府的氣候政策形成過程的「不周全」進行司法評價。

在荷蘭Urgenda案,最高法院指出,依據國家的「盡職調查」義務,需要證明減排措施是「負責任的」。但是,荷蘭政府沒有提供這種證明。

在德國憲法法院案,與荷蘭最高法院不同,德國憲法法院並不認為該國政府違反了保護氣候的積極責任,也沒有裁定該國政府未能履行在德國憲法下採取氣候行動的義務。但是,其決定更著眼於未來。法院認為,受到質疑的法律規定侵犯了聲請人的基本權利,不可逆轉地將主要的減排負擔轉移到了未來,即2030年以後。

判決指出,雖然立法機關享有特定的權力來指定減排目標,但《基本法》第20a條對氣候保護的要求限制了立法機關的裁量權。選舉之間的間隔很短,日常的政治進程在結構上難以追求長期的生態利益。因此,司法部門的任務不是將開放的憲法規範在立法中具體化,而是確保這些憲法規範的邊界被立法者尊重。

這是德國憲法法院判決的新穎之處,亦即將法律規範的視野延展到一定的時間之後,並賦予這樣的時間「憲法規範邊界」之效力。

三、結語

德國氣候訴訟案在全球氣候訴訟中,樹立起許多里程碑意義的紀錄,例如第一個成功的憲法訴訟、第一個以未來世代權利為訴求的勝訴訴訟……等等,更重要的是,我們看到從Urgenda案到本案,司法正在尋找其在氣候世代下的話語權,司法可以對於國家的氣候政策、氣候立法進行違法、違憲審查,完全不會逾越三權分立的分際,司法機關的職能恰恰是要求政府對可能侵害人權的政策辯護,也就是推動氣候政策的政府部門應該負擔一定的舉證責任,這樣的司法見解,印證了司法在氣候世代下,是三權分立設計因應氣候變遷所不可或缺的。

德國憲法法院在本案中甚至更進一步考量到氣候變遷的性質是長期性的,與政治選舉的短期性(數年一次)有本質上的差異,而這項差異必須被彌補,憲法法院為此認定德國立法者有義務在氣候法中明訂2031~2050年的碳預算規劃,而非空白授權給行政機關擬定。未來世代因為沒有投票權,而在政治上失去的話語權,某種程度上也得到了憲法法院的照顧,使其憲法權利不再缺席,而是應該被政府重視的一部分。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