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英士觀點:深具啟示意義的一則氣候判決

2021-06-08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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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頒發華信航空「碳足跡減量標籤證書」,為全球航空業首張減碳標籤。(示意圖,華信航空提供)

環保署頒發華信航空「碳足跡減量標籤證書」,為全球航空業首張減碳標籤。(示意圖,華信航空提供)

一、背景及摘要

2020年2月,9位15-23歲德國青少年針對德國的《聯邦氣候保護法》(英語:Federal Climate Protection Act,德語:Bundes-klimaschutzgesetz,以下簡稱KSG),向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提出了法律合憲性的質疑,認為KSG的目標訂為「到203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至1990年的55%」,乃嚴重不足,因而侵害了聲請人受德國憲法《基本法》保障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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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書指出,KSG的2030年目標未考慮德國和歐盟在《巴黎協定》下,於世紀末之前將全球溫度上升限制在「遠低於2℃」的義務。原告稱,為了「盡其所能」(do its part)實現《巴黎協定》的目標,德國需要在2030年之前將1990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比1990年的水平減少70%。他們的主張主要來自《基本法》第1條所載的人格尊嚴原則;《基本法》第2條保護生命權和人身完整權;以及《基本法》第20a條保護為子孫後代生命負責的自然基礎。

2021年4月29日,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以未能為2030年以後設定足夠的減排量為由,判決KSG的部分內容與《基本法》所保障之人民基本權利相抵觸。法院理由指出,《基本法》第20a條規定立法機關有義務保護氣候,並致力於2050年實現溫室氣體中和(greenhouse gas neutrality),且第20a條「是一項可訴諸法律的規範,旨在將政治進程(political process)約束為有利於生態的考慮,同時也考慮到受特別影響的子孫後代。」法院認為,立法機關沒有在當代和後代之間按比例分配預算,判決寫下:

“如果一個世代使其子孫後代承擔巨大的減排負擔……並使他們的生命遭受嚴重的自由損失,則不允許其在比較輕度的減排負擔下消耗大量的碳預算。”

憲法法院命令立法機關到2022年年底前,為從2031年開始的削減目標設定明確的規定。新聞報導,德國政府於2021年4月30日宣布,將根據該決定迅速採取行動調整其氣候法。

二、本案的重大意義

(一)見證氣候變遷從「道德」到「規範」的有機演化

本判決被譽為2015年荷蘭Urgenda判決之後的「最強氣候判決」。

關於Urgenda氣候訴訟案的內容可參環報第43期:石破天驚的判決,強制要求政府制訂減量政策,荷蘭最高法院在2019年12月20日發布的判決維持了2015年和2018年下級法院的裁判,要求荷蘭政府「到2020年底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至與1990年相比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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