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人眼底的垃圾場是最嫵媚的花園:三毛典藏版《夢中的橄欖樹》選文

2021-04-04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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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在我們那個時代的兒童,可以說是沒有現成玩具的一群小孩。樹葉一折當哨子,破毛筆管化點肥皂滿天吹泡泡,5個小石子下棋,粉筆地上一畫跳房子,粗竹筒開個細縫成了撲滿,手指頭上畫小人臉,手帕一圍就開唱布袋戲,筷子用橡皮筋綁綁緊可以當手槍……那麼多迷瘋了小孩子的花樣都是不花錢的,說得更清楚些,都是走路放學時順手撿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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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製造的第1個玩具自然也是地上拾來的。那是一枝弧形的樹枝,像滾鐵環一樣一面跑一面跟著前面逃的人追,樹枝點到了誰誰就死,這個玩具明明不過是一枝樹枝,可是我偏喜歡叫它「點人機」,那時我3歲,就奠定了日後拾荒的基礎。

拾荒人的眼力絕對不是一天就培養得出來的,也不是如老師所說,拾荒就不必念書,乾脆就可以滾出學校的。

我自小走路喜歡東張西望,尤其做小學生時,放學了,書包先請走得快的同學送回家交給母親,我便一人田間小徑上慢吞吞的遊蕩,這一路上,總有說不出的寶藏可以拾它起來玩。

有時是1顆彈珠,有時是1個大別針,有時是1顆狗牙齒,也可能是1個極美麗的空香水瓶,又可能是1只小皮球,運氣再好的時候,還可以撿到1角錢。

放學的那條路,是最好的拾荒路,走起來也頂好不要成群結隊,1個人玩玩跳跳撿撿,成績總比一大批人在一起好得多。

撿東西的習慣一旦慢慢養成,根本不必看著地下走路,眼角閒閒一飄,就知哪些是可取的,哪些是不必理睬的,這些學問,我在童年時已經深得其中三昧了。

做少女的時代,我曾經發狂的愛上一切木頭的東西,那時候,因為看了一些好書,眼光也有了長進,雖然書不是木頭做的,可是我的心靈因為啃了這些書,產生了化學作用,所謂「格調」這個東西,也慢慢的能夠分辨體會了。

13歲的時候,看見別人家鋸樹,鋸下來的大樹幹丟在路邊,我細看那枝大枯枝,越看越投緣,顧不得街上的人怎麼想我,掮著它走了不知多少路回到家,寶貝也似的當藝術品放在自己的房間裏,一心一意的愛著它。

後來,發現家中阿巴桑坐在院子裏的一塊好木頭上洗衣服,我將這塊形狀美麗的東西拾起來悄悄打量了一下,這真是寶物蒙塵,它完全像復活島上那些豎立著的人臉石像,只是它更木頭木腦一點。我將這塊木頭也換了過來,搬了一塊空心磚給阿巴桑坐著,她因為我搶去她的椅子還大大的生了一場氣。

在我離家遠走之前,我父母的家可以說堆滿了一切又一切我在外面拾回來的好東西。當時我的父母一再保證,就是搬家,也不會丟掉我視為第二生命的破銅爛鐵。

有些有眼光的朋友看了我當時的畫室,讚不絕口,也有一些親戚們來看了,直截了當的說:「哎呀,妳的房間是假的嘛!」這一句話總使我有些洩氣,對於某些人,東西不照一般人的規矩用,就被稱做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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