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殺人案開庭 鄭捷認罪

2014-08-13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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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捷北捷殺人案,13日新北地方法院首次開庭審理,鄭捷於檢方念完起訴內容後表示認罪。(取自中評社)

鄭捷北捷殺人案,13日新北地方法院首次開庭審理,鄭捷於檢方念完起訴內容後表示認罪。(取自中評社)

今年5月,台灣發生首起捷運隨機殺人案件,震驚社會各界,檢方對兇嫌鄭捷求處死刑,今(13)日新北地方法院首次開庭審理。鄭捷幾乎全程不發一語,全交給委任律師進行答辯,鄭捷僅在庭訊剛開始時在法官要求下表明自己的身分,及在檢方念完起訴內容後表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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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捷(21歲)於今年5月21日在台北捷運板南線車廂上展開隨機殺人,造成車上乘客4死22傷後,在江子翠月台上遭民眾合力制伏。鄭捷犯案後遭檢方羈押,並經精神鑑定後,判斷無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全案檢方於7月21日偵結起訴。

新北市檢方在調查全案後,依4個殺人罪、22個殺人未遂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同時認為鄭捷犯案手段兇殘、惡性重大,並且符合「大規模殺人」定義,向法院具體求處死刑。

今天新北市地方法院首次針對鄭捷殺人案開庭,由於案情受外界矚目,死者家屬、傷者及一般民眾均到場旁聽,現場人數眾多,法院擔心現場混亂還請法警出面維持秩序。

今天法庭的攻防重點,在於檢方陳述鄭捷的犯罪事實以及鄭捷是否認罪,同時包括如何安排接下來的調查程序。

在法庭上,鄭捷的3名律師將重點放在鄭捷的精神鑑定報告上面,表示做精神鑑定報告的鑑定人資歷不明、未載明鑑定方法等,同時質疑醫生不該在鑑定報告上以個人意見建議法官量刑,認為這份鑑定報告不具有證據能力。對此檢察官表示,此份報告經由數名台大精神科醫師所做,報告本身具有證據能力,若法院認定有瑕疵,可要求補正。

鄭捷的律師同時在法庭上向法官要求往後3個月的準備時間以便詳讀卷宗及相關卷證,檢察官對此表示「無法認同」,而法官也表示北捷案受社會各界關注,考量到案件對被害者家屬的折磨,法官引用美國1976年的速審法,表示應速審速決。

這起捷運隨機殺人案案件審理經由新北地檢署公開抽籤,最後審判長決定由地院發言人樊季康擔任,陪席法官為林晏鵬,受命法官則為連雅婷。據了解,樊季康為專心審判這起重大案件,日前已主動辭去發言人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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