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頭子作風 金溥聰越權掌情治系統

2014-06-09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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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視導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的移民署以及警政署,被批評是違憲越權。(資料照片,吳逸驊攝)

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視導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的移民署以及警政署,被批評是違憲越權。(資料照片,吳逸驊攝)

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4日起連續3天在國家安全局安排下,分別視導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的移民署以及警政署,被批評是違憲越權。國安會前官員表示,國安會是總統的幕僚諮詢機構,從國安會與各情治機關沒有直接文書業務往來來看,在行政體制上就沒有隸屬關係,以上級指導身分前往視導,就是越權。金溥聰視導情治單位作法,是對外宣示他能全面掌握情治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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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人士指出,國防部前部長高華柱任內,就曾下令軍情局與各單位,若要提供情資與資料給國安局或國安會,一定須先經過國防部同意,不能私相授受,若私下提供被查出,一切依規定論處,因為國防部長對其各隸屬單位有其管制權利,此事曾一度讓國防部與國安局的關係緊張,但這是行政體制的規範使然。

國安人士表示,國安局依《國家情報工作法》是各情治機關的情報作業管制與統合督導的上級單位,但在行政體制上也沒有隸屬關係,因此國安局長平時是透過「國家情治協調會報」的機制來督導各情治單位,也不能以視導名義前往,必須是由各單位邀訪,並且要隸屬行政首長同意後,也就是法務部長與內政部長同意後,國安局長才能應邀前往,因此這次國安局安排國安會一同前往視導,根本無視行政體制,不合憲也不合法。

該名人士指出,國安會是總統的幕僚諮詢機構,總統主持國家安全大政方針時的幕僚長,要瞭解國家各重要事務,都必先經過總統的授權同意,再安排時間請各部會人員到國安會報告與討論,從「國家安全會議」的體制,總統是會議主席,國安會秘書長只是幕僚長,在內部與各部會聯繫要有總統授權才能行使,根本沒有所謂應邀前往情治單位視導的權利;若依國安會的說法是合憲合法,總統府秘書長若獲得總統授權,是否可比照去視導行政院各部會?

國安人士強調,國安會只是個幕僚諮詢機構,不能以國家安全的名義,就肆無忌憚違反行政體制上的分際,國安會秘書長除了是國家安全會議固定出席者,其他如總統主持的軍事會議與小軍談等重要會議,一定要總統指示,國安會秘書長才能夠出席,這是總統的權責,國安會秘書長並沒有權利。

國安官員則指出,這次國安局安排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視導法務部調查局,以及內政部移民署與警政署,更是無視行政體制,除了國安會在行政體制上與情治單位沒有隸屬關係,即使國安局依法是各情治機關的情報作業管制與統合督導的上級單位,但只是情報作業上的督導單位,不是行政上指揮隸屬關係,因此歷任的國安局長均謹守行政分際,都是依法在「國家情報協調會報」上與各情治首長討論業務。

該名官員表示,即使國安局長要前往,也是要由各情治單位先向隸屬首長請示核准後,再由各單位提出邀請,國安局長才能以應邀的名義前往,所以這次國安局第一時間先表明邀請國安會秘書長前往視導各情治單位去瞭解業務,就是違反行政體制,更侵犯了行政首長的權責。

該名官員表示,國安會前秘書長胡為真,當年應邀前往國安局長主持的「國家情報協調會報」,並由國安會秘書處長翁詩燦參與調查局的輿情會議,被批便宜行事,因此這次國安局與國安會共同視察情治單位,根本無視憲法的規範。

國安人士強調,國安會秘書長做為提供總統諮詢的幕僚長,無權視導情治單位,歷任國安會秘書長都能謹守行政分際,即使總統充分授權,也只是在總統府內邀集相關部會召開專案會議,或以專案研究重要議題,如果以國家安全為名無限擴張,視同情報機關的「直屬上級」,形成一種長官對部屬的上下關係,這完全違反國安體制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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