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昨天宣布,將放寬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資格,有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過去要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新台幣114萬元以下才能申請,未來放寬至148萬元以下即可申請,今年9月開始實施。
為減輕失業勞工家庭負擔,並配合教育部施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勞動部修正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補助資格放寬後,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失業期間超過1個月、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本人與配偶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規定門檻以下,且至申請起始日無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或沒有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者,其子女就讀於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就能申請。
現行補助金額為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3000元,私立高中職、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50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1萬元。
勞動部表示,目前已對獨力負擔單親家庭及多名子女就學採加兩成補助,是否全面調高,必須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