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每遇颱風豪雨就傳出災情,為防治水患,行政院去年11月提出「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並編列六年660億特別預算治水。行政院長江宜樺23日前往立法院報告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並備詢。
江宜樺指出,此次六年編列660億的預算,將用在國土防災、綜合治水、立體防洪與流域治理四個面向,財源籌措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親民黨立委李桐豪質詢,此次的流域綜合治理計畫與過去八年水患治理計畫精神有何差別?江宜樺回應,兩者基本工作項目相同,但納入國土專家與治水學者的新觀念,如建立「海綿城市」。江宜樺解釋,未來不只用挖下水道的方式處理淹水,可以設滯洪池,平常當公園,下大雨時則有蓄水功能,已經推廣到直轄市。
江宜樺也說,過去對農業並沒有特別的排水思維,採事後補償,這次則鼓勵改種耐水的農作物,避免需要大量經費補充。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則指出,水患對台灣西部是重要課題,其中水利工程又占經費的70%。維護水利設備對地方政府是沉重負擔。國民黨立委張嘉郡則說,去年的康芮颱風導致雲林虎尾、土庫市區淹水嚴重,呼籲中央治水要進速落實到地方。
民進黨立委許添財則質詢過去八年解決多少淹水地區?要求新編列的預算可以確實落實,並指出行政部門不得挪用預算,如內政部之前將治水的經費用在研究上。
根據行政院提出的報告,103年到104年治水預算歲出編列126.69億元,包括內政部辦理雨水下水道規劃及治理、海綿城市等創新作為、都市排水資產管理、提升防洪效益、人才培育與科技發展等所需經費共2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