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失控的《前瞻基礎建設計劃》

2017-07-13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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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長蘇嘉全本月5日敲下議事槌後,宣告《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三讀落槌通過。(資料照,蘇仲泓攝)

立法院長蘇嘉全本月5日敲下議事槌後,宣告《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三讀落槌通過。(資料照,蘇仲泓攝)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推出後,民間罵聲不斷,但5日仍在立院藍綠協商後達成共識,將時程和預算規模砍半,也就是原本8年8800億的預算,變成4年4200億,三讀通過4年預算42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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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為何如此爭議?

「從記者會一開始到現在,我聽不懂你們到底在講什麼!能不能請你們簡要地告訴大家,你們到底要做什麼事情?這些建設的意義到底是什麼?」這是行政院3月20日召開《前瞻基礎建設計劃》記者會,一位記者以「聽不懂」所提出的質疑。當下一字排開的9位官員頓時垮下了臉,8年耗資8800億的前瞻建設瞬間被打上一個大問號。

再者,儘管前瞻計畫目前預計分兩階段進行,第一期屆滿,後續預算及期程,得經立法院同意才能繼續。然而,高達4000多億元的軌道建設項目,預算仍未縮減。

第三,預算編列說明草率,評估報告被疑抄襲。前國策顧問郝明義批評,軌道建設預算說明最多只有300字,過於草率。立委黃國昌則痛斥效益評估報告內容,和馬前總統4年5000億振興經濟方案相近,根本是抄襲。

對照近日氣氛低糜的《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不難發現,面對看不見未來的政府,民間反彈聲浪愈是高昂,蔡政府推動前瞻建設的決心愈是堅定。

近來國家政府年年入不敷出,在常常高喊國家財政困難的情況下,前瞻建設一下子丟出4年4200億元預算,不禁讓人好奇,已經捉襟見肘的國庫中到底要如何拿出錢來?

原來蔡英文政府使用「特別預算」幫前瞻建設籌錢!而「特別預算」的法源為《預算法》第83條,條文中明訂僅有在「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及「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四種特殊情況下,行政院才得以在年度預算外,再提出特別預算。

事實上,《預算法》第83條、第4款要件「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已經脫離特別預算「臨時性支出」的精神,過去曾遭質疑可能會造成浮濫編列特別預算。而本次蔡政府所推動前瞻建設之「特別預算」法源,竟來自這項具有爭議的第4項要件,也難怪有民眾會說「這真是『暗黑主義』的極致啊!」

綜上所述,《前瞻基礎建設計劃》除了缺乏明確前瞻願景、特別預算法源疑慮之外,尚有朝野草率通過條例初審、預算分配不均、地方選舉綁樁、評估效益不彰、欠缺公民參與及在野監督機制等等爭議,尚待各界監督檢驗。

與其失望,不如努力成長!

筆者建議國家領導人及政府官員應用勇氣及雙腳走到現場、走基層親自觀察,掌握第一手現象、聽真話,戒除掉「神隱病」。走入現場,更有另一層重要意涵:「同在現場」,有助於營造民眾對於政府的信任感與忠誠度。

然而,並非每個領導人都能掌握訣竅,用錯方法反而會自食惡果。例如,雖然人去到了現場,由於眼前盡是抗議團體,總是眉頭緊皺、行色匆匆,根本不跟現場人員打招呼,必要時還動用多數警力護駕,如此一來恐怕無助於好感度,反而成為與現實脫節的領導人。

所謂『前曕』,乃看見別人看不見的未來。因此,執政黨必須不斷調整方向,將國家擺對位置,透過正確的道路,開闊全球視野,贏回跨越世代的前瞻格局,讓國人看到更多可能性,才能真正帶領國家快速前進。

所以,懇請蔡政府及官員們速速起身離開「暗黑死角」,停止失控的《前瞻基礎建設計劃》,讓每一筆預算真切地運用在與民眾最切身的實質基礎建設與民生建設議題上吧!

*作者為時事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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