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勞工維權健將發文追憶「六四」卻遭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被判4年半重刑

2017-07-0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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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維權人士劉少明(美國之音)

廣東維權人士劉少明(美國之音)

7月7日,劉少明被中國一家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審判處4年半有期徒刑。國際特赦組織說,劉少明是中國當局殘酷侵害人權的最新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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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8歲寫反動標語……12歲學裝礦石收音機偷聽台灣與香港電台……18歲偷渡香港失敗,21歲頂替母親上礦山、井下工作……我老婆經常罵我:劉少明你這個從小壞到現在的人,你還有個家,當年不知底細嫁給你,你應感恩吧!」

這是活躍在中國廣東乃至全國的知名勞工維權人士劉少明寫下的一段自我介紹。

在7日的判決前,59歲的劉少明已經在廣州第一看守所被關押了2年多,原因是他在網上發表回憶1989年天安門民主運動的文章。

1989年5月,還在江西鋼鐵廠當工人的劉少明隻身北上,聲援北京大學生的絕食抗爭。他住進了廣場上學生的帳篷,加入了「北京工人自治聯合會」, 每天在帳篷裡做一些內勤工作,收集傳單,救護絕食學生。6月4日凌晨槍聲響起時,他剛剛和學生一起撤離廣場。

「六四」徹底改變了劉少明的人生軌跡。當年11月,他在珠海被捕入獄,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刑一年。他再也沒有回到鋼鐵廠,用他自己的話說,從此「在外流浪26年」。

為了謀生,劉少明做過各種各樣的零工,深深體會到中國底層勞工的苦難。 近年來他創辦「工維義工」團隊,積極投身勞工維權運動,還聲援政治異見者。他是工人們口中的「劉哥」。朋友說,「劉少明對工人特別有感情,為工人的事很拼命,像自己的事一樣。」

因為維權,他被員警筆錄不下百次,抓進派出所也不下50次。劉少明曾說:「肉體的小牢房和思想的大監獄,對我來說沒區別。」

2015年5月,劉少明在海外網站上發表回憶「六四」的文章。4天後,他從家中被不明身份人員帶走,2個月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到正式逮捕。

2016年4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足足拖了15個月後才正式宣判。

劉少明7日在法庭簡短發言,堅持自己無罪。他說,當局誤解了他有關天安門事件的回憶文章,以及他在這次運動中的所作所為。此前他在法庭上說,自己寫下這些文章的目的是「讓國人不忘卻那段歷史,反思那段不堪回首的歲月,警示防止悲劇的重演。」

劉少明的妻子和兒子獲准旁聽了審判。辯護律師吳魁明說,他的當事人沒有犯任何罪,會提起上訴。

人權組織國際特赦星期五發表聲明,譴責中國當局給劉少明定罪。「劉少明被定罪,僅僅因為他履行了合法的言論自由權利,」國際特赦中國專案研究員倪偉平(William Nee)說,「他是一名政治犯,必須立即、無條件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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