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籲立院臨時會修《礦業法》 綠委:難度非常高,盼列下會期優先

2017-06-20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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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公民基金會與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20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要求立法院臨時會立即排審《礦業法》,對此綠委邱志偉則表示,這是個目標,但難度非常高。(顏麟宇攝)

地球公民基金會與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20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要求立法院臨時會立即排審《礦業法》,對此綠委邱志偉則表示,這是個目標,但難度非常高。(顏麟宇攝)

地球公民基金會與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今(20)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要求立法院臨時會立即排審《礦業法》,並提出6項《礦業法》修法重點。對此,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表示,《礦業法》修正要經過委員會審查、朝野協商、二三讀,這是個目標,但難度非常高,邱表示,如果臨時會沒辦法審查完竣,希望經濟委員會能列為下會期最優先法案,在9月初就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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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環團希望能夠在臨時會排入礦業法,高志鵬辦公室主任潘翰聲指出,經濟委員會召委高志鵬認為,希望第2次臨時會能夠排入,希望經濟部的版本能趕快出來,如果經濟部的版本一直出不來,也還是希望第2次臨時會就開始來處理。時程方面,因為修法的變數滿多的,所以只能說越快越好。 

潘翰聲表示,關於礦業法,其實這個會期也排了很多,有做了專案報告,也辦了公聽會、現勘,希望前面這些準備工作,社會也慢慢有在討論這件事情,很可惜這次會期因為其他法案所以沒辦法審到,第一次臨時會所以只有排年金跟前瞻,希望第二次臨時會能夠處理礦業法。

環保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20日上午在立法院外召開記者會,要求立法院在臨時會立即排審《礦業法》,並提出6項修法重點。 

重點包含:

1、修正違憲霸王條款,環團要求修正《礦業法》31條及47條,不再容許經濟部架空、侵害其他機關權責與人民財產權。

2、要求資訊公開,落實礦業開發資訊全面空開。

3、公民參與,建立土地所有人、在地居民的知情參與之法定程序。 

4、確立礦業權展限為新權利的取得,需重新核定礦業用地,履行當時法規所有土地開發與資源利用應踐行法定程序。

5、主管機關實質審查礦權申請、展延時,應落實經濟效益評估,納入關礦計畫、建立環境保證金制度。

6、完善後端管理的罰則與配套措施等。 

對此,礦務局副局長周國棟回應,修法有程序,接下來有開公聽會等程序,是否能趕上臨時會,有討論空間。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則說,臨時會有3次,每次大概2周左右。而《礦業法》修正要經過委員會審查、朝野協商、二三讀,還牽涉到很多層面,都還沒有共識,政院版也還沒產生,在臨時會通過是個目標,但難度非常高,臨時會如果沒有辦法審查完竣,希望下個會期經濟委員會能列為最優先法案,在9月初就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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