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沒收農民財產」 蘇煥智感謝藍委協助提出釋憲案

2020-07-07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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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7-前台南縣長蘇煥智7日於司法院大門前召開「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40條」釋憲案記者會。(顏麟宇攝)

20200707-前台南縣長蘇煥智7日於司法院大門前召開「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40條」釋憲案記者會。(顏麟宇攝)

國民黨多位立委7日上午與各地水利會代表到司法院送請《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40條釋憲申請書,前台南縣長、台灣維新黨召集人蘇煥智也到現場。蘇煥智說,農田水利會是在日據時代就已是公法人,成立超過100年以上,是先於中華民國台灣法律存在的農民團體,現在把水利會消滅的第一步,讓會員投票權,選舉權被剝奪,是嚴重侵害農民權益,會造成農業無法永續發展,他也感謝國民黨團協助連署提出釋憲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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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前包含藍委林為洲、謝衣鳳、鄭正鈐、楊瓊瓔、林文瑞、孔文吉、林奕華、廖國棟、陳超明、溫玉霞都到現場,以及「反消滅水利會全國自救總會」代表黃金春、陳昭南、吳呈賢、顏東義、謝耀慶、莊瑞祥、林傳清、吳春美、王境棋及法律顧問蘇煥智等人。

林為洲表示,釋憲若由立法院提出要38位、1/3席次共同提出才能成立,國民黨團協助水利會自救會提出釋憲,完成連署,今天和自救會人員一起來遞出釋憲申請。 

20200707-國民黨總召林為洲等立委7日於司法院大門前召開「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40條」釋憲案記者會。(顏麟宇攝)
20200707-國民黨總召林為洲等立委7日於司法院大門前召開「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40條」釋憲案記者會。(顏麟宇攝)

陳昭南說,2年多前組織通則通過,第40條限制會員資格是很嚴重的違憲,今天包含瑠公、桃園、台中、彰化、雲林、嘉南水利會都有自救會代表來,表示他們全體水利會會員對立院強行通過違憲法案,強烈譴責。

蘇煥智解釋,這次國民黨團協助提出釋憲,在農田水利法上大家採取一致行動,反對這次違憲沒收農民財產,提出對組織通則40條釋憲案,就是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2年半前通過的、違憲的組織通則改造。
 
蘇煥智表示,提出的理由,包含農田水利會是在日據時代就已是公法人,成立超過100年以上,農田水利會先於中華民國台灣法律存在的農民團體,司法院長許宗力也在其著作承認這是歷史性的公法人,農田水利會相關財產在日據時代,日本人承認是公法人,由農民分擔投資建設經費,維護管理經費也由農民負擔,是為了減輕日本財政困難才採取此制,這也是全世界農田水利灌溉最進步的制度。由人民參與灌溉管理,也是聯合國農糧組織大力推動的國際主流制度。 

蘇煥智指,把水利會消滅的第一步,讓會員投票權、選舉權被剝奪,是嚴重侵害農民權益,後果就是造成農民灌溉水權被剝奪,水利會代表擔心農民用水無法確保,農業無法永續發展。

蘇煥智提到,農田水利法也是一個需要提出釋憲的標的,等總統公布後才能提出釋憲,也感謝7月2日上周四表決時,國民黨團能表達反對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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