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司法為民? 阿根廷是,台灣不是!

2017-05-15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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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司改國是會議根本是場鬧劇。(資料照,蘇仲泓攝)

作者認為,司改國是會議根本是場鬧劇。(資料照,蘇仲泓攝)

觀察新政府召集的司改國是會議演化過程,越看越像是一場鬧劇,從一開始委員人選被質疑黑箱作業,之後被批評決議像放天燈,現在竟又發生長期不滿工作量過大的基層司法官紛紛掛冠求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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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司法官的工作量,讓我想起曾任法務部長的馬英九前總統,初上任時曾說過的一句經典名言:「人權侵害百分之八九十來自政府機關」,所以其實司法官的工作量,有許多是來自政府本身,因侵害百姓人權而發生的爭訟案件。

人民因公務人員在行使公務時,傷害到自己的人權,看似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來對抗國家暴力,但若司法官長期以來只憑自己的自由心證,不依證據法則審理案件,而做出視人民權利如糞土的判決,人民當然只能不斷興訟來尋求公理正義。

仔細研究台灣司法虐民的案件,除了像洪仲丘、徐自強等冤案外,應屬稅務爭訟最多、最普遍。究其原因,國稅人員受到需達成稅收目標所迫,以及獎金與考績所誘,而不斷開出冤錯假稅單,光是103-105三年期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就接到近2000萬件新增欠稅欠費的待強制執行案件,造成許多人民不服而去打稅務官司。

因此我們不難想像民告官的司法案件,應有許多是稅案。確實沒錯,若以行政法院承審的三、四十類爭訟案件來看,稅捐案件總是占第一位,遠遠超過其他案件量。若以2006-2015年這十年來觀察,高等行政法院一審終結案件中,稅捐案件就占32.3%;最高行政法院比例更高達42.0%的案件都是稅捐爭訟。這真的是台灣特有、且嚴重的賦稅人權問題。

若問人民打官司會贏嗎?我要告訴你:不會!因為據北商大財稅系黃士洲副教授統計,稅局勝訴率達94%,人民勝訴率只有6%而已。而且若不特別看稅案,據我所知像林秋華等行政法官,他們在一年內承審的各類案件,甚至100%都判人民敗訴,這種官官相護的現象,讓法院前面豎立的「司法為民」精神標語,成為一個天大笑話與謊言。

台灣不僅法官欠缺財稅專業,判決書常直接複製稅官的說詞,判人民敗訴,而且,台灣的稅制更欺民,除了放縱稅官無憑證就可認定人民該補的稅金,之後還會再加上滯納金及好幾倍的罰鍰,而開出讓人憂鬱纏身的補稅單。像某知名藝人本來只欠稅200萬,收到的補稅單卻達800多萬,害他為了繳稅沒日沒夜地工作,最後罹癌,真是台灣的悲慘世界。

這也讓我不禁想起去年全球首席大法官會議,我因為工作關係,親耳聽到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國家法院Waiter Jose Candela法官說:「法官必須是人性化的,並且應該跟人民感同身受。有經濟困難情況人民,應該受國家的幫助,幫助他或她面對不能夠支付稅的問題。法官會在特定情況下,適當地調整納稅人支付不同的稅收,讓他可以還清所積欠的債務。」他的這段話,讓我眼淚快要掉下,一來是為台灣人民難過,一來是為阿根廷人民高興,因為他們的法院才是真正的「司法為民」啊!

*作者為公民記者、攝影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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