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在冬季 給無家者一些人性的溫暖(下)─臺灣政府與民間作為的過去與現在

2017-01-21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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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無家者人權尾牙音樂會,北市府和民眾所提供的保暖物正由志工們分派到袋中。(資料照,林俊耀攝)

去年無家者人權尾牙音樂會,北市府和民眾所提供的保暖物正由志工們分派到袋中。(資料照,林俊耀攝)

遊民、街友或無家者,其實一直存在臺灣的歷史記憶之中,尤其臺灣原來是個移民社會。從各種史籍的記載可知,清朝統治領臺灣時期即有所謂的「羅漢腳」,被認為是臺灣遊民的濫觴,更被朝廷視為臺灣社會動亂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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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實際細讀,羅漢腳並非完全指涉現代所謂的遊民,而是匯集了過著各種不同生活的人們,其中包含受渡臺禁令影響而沒有家眷的人、無田宅者、貧困者、或者四處打劫或詐騙的歹徒等。不論守法與否、不論落入流浪困境的成因,過去都被統稱為「羅漢腳」。

到了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如「浮浪者」、「乞丐」逐漸取代了「羅漢腳」一詞,但實際上詞彙的內涵,還包括「清國人」(非法移民)、身心障礙以致無家可歸者等。在《臺灣日日新報》的報導中,最早的「遊民」實際上是「高等遊民」一詞,指涉高學歷的失業者,被視為教育漸普及之後引發的社會問題,並曾是殖民者宣示施政的重點之一。

在詳盡的調查之後,日本殖民政府的施政方針主要將流落街頭者予以取締和強制收容。戰後,政府延續過去警政、治安的角度,在1950、60年代推出了「臺灣省取締遊民辦法」、「台北市取締遊民辦法」,明定由警察機關負責取締遊民,再送往收容所進行收容。

1980年代末期,臺灣社會運動繽紛齊放,媒體也開始報導無家者悽苦、邊緣的生活;1989年台北市社會局成立遊民小組,提倡應由社政機關主導遊民業務,而非延續過去由警政機關主導的政策(例如將遊民收容所改成中途之家,並提供醫療、社福、安置等整合服務);1994年,台北市提出「台北市遊民收容輔導辦法」,取代「台北市取締遊民辦法」;1997年更進一步,通用全國的「社會救助法」修正通過,明定警察發現遊民時,應通知社政機關處理,也正式宣告臺灣的遊民業務由警政移交社政,是社會福利的議題,而非治安問題。

在民間,不論在日本殖民時期或現代,有許多處理無家者議題的非營利組織或社會企業。日治時期總督府職員、出身臺灣的施亁,在承辦總督府對於無家者的調查與統計後,有感於問題之嚴重,成立「愛愛寮」,提倡「以工代賑」的模式,收容無家者。另外,也配合政府取締無家者之後的收容,並一直延續至戰後。

當政府處理遊民的政策開始由警政走向社政的1980-90年代,相關的民間力量也趨於勃興,而民間也開始更為全面、立體地認識無家者的多元樣貌,並以不同於「流浪漢」、「流浪人」、「遊民」等詞彙指稱無家者:如在1991年,創世基金會董事長曹慶最早以「街友」一詞稱呼這群人,認為他們應該和一般人一樣受到社會的幫助,呼籲社會大眾關懷街友的生活與困境,供應街友麵包牛奶、禦寒衣物以及盥洗。

2000年後,長期投入無家者議題的「芒草心」,以「自立生活中心」、「街遊」、「起家工作室」、「呷飽未」等創新服務專案,不僅一面為無家者提供社福、醫療、法律、就業和社會連結等服務,更面向大眾,破除許多對於無家者「好吃懶做」的迷思;「夢想城鄉協會」,也應用社會工作、社區營造、藝術介入等專業,為貧困者打造更為友善、更多可能的社會;由數位不到30歲的年輕人,在三一八學運後成立的「人生百味」,也以共煮共食的「石頭湯計畫」,帶領志工與無家者面對面席地而坐用餐,直接了解無家者所面臨的各種困難與生命故事。

123無家者人權尾牙音樂會,民眾在旗上寫給街友勉勵的話語。(林俊耀攝)
2016年無家者人權尾牙音樂會,民眾在旗上寫給街友勉勵的話語。(資料照,林俊耀攝)

今年一月21日,這三間民間組織以及「我愛你學田」等餐廳經營者、食品公司、導演、作家等藝文界人士,第三度在台北車站前廣場,舉辦「無家者人權尾牙音樂會」,以「給你滿滿的大桌菜、撕掉滿滿的大標籤!」作為主題,希望透過攝影展、電影放映、音樂表演、互動策展及尾牙等活動,一面感謝無家者在過去一年勞動的辛勤,另一面也要讓參與志工或活動的人們,進一步了解例如「超過七成的無家者有工作、月收入平均不到六千元」等無家者在住宅、就業、社福和醫療面向所面臨的困境。

成為街友,是遭遇了一連串不幸的過程後,個人不得已的選擇。就像湯淺誠在《反貧困》一書中提到的,一個人一旦遭逢失業、罹患疾病、失去家庭支持、找不到房子租等困境,又沒有適時獲得來自社會保險或社會救助等社會安全網的支持,便如同溜著一條通往社會底層的滑梯,慢慢地耗盡積蓄,過著流浪的生活。

流浪對無家者來說,不是浪漫的故事,而是亟須大眾同理的困境,也是任何國家或城市的政府必須積極面對的挑戰。「人權立國」並不能只是口號,如何落實人民的居住權、工作權、醫療權等權利,又如何讓所有人民得以免於恐懼地生活在這片土地(睡覺不會被潑水、照強光;財產不會被清潔隊任意棄置),在在考驗國家與社會的智慧。借鏡英國、反省臺灣,我們可以做得更好。

參考資料:

1.林萬億,《臺灣的社會福利――歷史經驗與制度分析》,臺北:五南,2012

2.鄭麗珍等,〈遊民問題調查、分析與對策研究〉,2004

3.鄭麗珍等,〈遊民生活狀況調查〉,2013

4.劉尚青,〈從愛愛寮看臺灣乞丐及施乾的社會救助事業〉,臺南:國立臺南大學臺灣文化研究所臥室論文,2012

5.戴伯芬,〈底層勞動、消費貧窮與都市漫遊者:臺北市街友田野紀實〉,《臺灣社會學刊》,54(臺北:2014),頁233-265

 

*作者李柏毅、林新芮、陳令杰、徐仕哲、陳璽尹、劉懿萱,作者群為在英國留學的臺灣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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