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敦義赴美要審演講內容?總統府否認

2016-08-18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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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敦義向友人抱怨,府方要求提供演講內容違反《憲法》對言論自由的保障,更毫無意義。(資料照,陳明仁攝)

吳敦義向友人抱怨,府方要求提供演講內容違反《憲法》對言論自由的保障,更毫無意義。(資料照,陳明仁攝)

前副總統吳敦義受邀參加全美台灣同鄉聯誼會年會並發表演說,吳敦義私下抱怨,總統府要求他提供演講內容等資訊以審核能否出境,並批此舉「危害言論自由」。府方18日否認,指申請所需資料是依相關法規辦理,沒有要求演講內容,而據了解,吳敦義17日向總統府提出的文件,也沒有演講內容,而是演講提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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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敦義抱怨 送審後大翻盤怎麼辦

吳敦義向友人抱怨,府方要求提供演講內容違反《憲法》對言論自由的保障,更毫無意義,「若出國前送到府的稿子,先把蔡(英文)總統寫得英明神武,出國演講時卻來個大翻盤,不照稿演說,那總統會怎麼辦?該怎麼辦?能怎麼辦?」

根據吳敦義友人的說法,總統府要求吳敦義提出的資料,包括:1、活動與會人員的名單和背景資料;2、行程的往返細節與居住的地點;3、出訪過程將遇到的人員背景資料;4、出國演說的講稿內容與相關資料。

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相關法規,吳敦義為受該法規範的卸任涉密境管人員,須在出境前20的工作天向總統府提出申請,經總統府核准後才能出境。

吳敦義在17日將出境申請表及相關資料送給總統府。而根據申請的制式化的表格,申請人必須簡要說明並提供的相關書面資料項目,包括:出境行程、所到國家或地區、從事活動、會晤的人員及其他有關資料。

根據了解,吳敦義提出的文件,包括表格、行程表、演講提綱及邀請卡,並沒有如他友人所說的內容,例如演講內容、會晤對象的名單及背景資料等。

總統府:依《國家機密保護法》進行審核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總統府已收到吳敦義的出境申請,有關卸任涉密境管人員的出國申請,府方會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相關法規進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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