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不只是Maker—台灣發展3D列印產業的政策問題

2016-05-14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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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根據以上所述各國3D列印的發展現況,以及衡量我國產業發展現況與現行法規,我國在發展3D列印產業時,應該考量以下可能產生的問題,儘早妥善規劃相關政策,以降低產業發展的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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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環境保護問題

    3D列印雖然可以解決許多冗餘材料的問題,但因3D列印過程多使用奈米材料,會形成有讀氣體與奈米粉塵,且生產過程也不一定在工業區或合格廠房,因此除了我國目前對奈米物質的使用沒有完整的規範,現有的法規對環境問題也可能有無法處理的困擾。

(2)產品責任問題

    3D列印生產的產品,其產品發生問題造成消費者身體和財產損害,其責任歸屬如果以生產者和銷售者來區分,可能會有疑義;因為設計者、製造者都可能是生產者,甚至原始設計圖是來自公用的檔案,責任歸屬更難區分。

(3)法律規範問題

    3D列印產品的多樣化包羅萬象,因此也可能產生出危害公共安全與善良風俗、或是不符醫事藥事相關法令的產品。如日本已明文禁止使用3D列印製造槍械等武器;但3D列印技術標榜的就是不斷創新,因此可預見將來會是3D列印永遠走在法律規範的前面。

(4)智慧財產權問題

    3D列印的智慧財產權問題牽涉最廣、最為複雜。因此在此只挑其最關鍵的開放原始碼硬體問題所可能衍生的智慧財產權問題加以討論。首先由於3D列印和傳統機械製造領域中『逆向工程』的關鍵技術相當接近,3D列印的發展使得產品被仿冒、再製更容易,被仿冒、再製的可能性更大,風險更高。而且因為3D列印的數位技術使得侵權的模式更加多樣化,例如一個手機的機殼很容易被再製成為一個由許多數位資訊形成的資料:包括2D設計圖、3D設計圖等。雖然如美國曾以《數位千禧年版權法》(DMCA)和開放版權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還有綠色智慧財產權分享(GreenXchange)等方式來處理數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問題。但如果保護得太好,可能會影響知識交流和共享而影響創新效率;但如果保護得不好,又影響創作者的創作動機。另外,在侵權的界定上,會被認定為是侵害了著作權還是專利權?因為著作權涉及刑責問題,影響甚大。

(5)技術標準和商業模式問題

    目前3D列印的技術標準正在發展中,包括美國材料與試驗協會(ASTM)和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歐洲標準化委員會(CEN)都已經組成技術委員會進行標準化的制定工作,要如何才能避免重蹈4G標準時WiMAX和CDMA的困境,是台灣的一大難題。另外,3D列印的主要服務模式包括商業模式(Commercial Model)、開放模式(Open Model)、群眾外包模式(Crowd Sourcing Model),台灣的廠商必須兼顧自己的製造與服務能力與優勢,才能選擇正確的服務模式,在激烈的市場中生存。

    整體而言,3D列印不僅是製造技術上的改變、或是僅是新的創新研發的平台;而是代表新型態商業模式及新興產業發生的可能。目前以我國在製造業和資訊業的實力,發展3D列印產業有很大的機會;但要在周邊國家中勝出,最重要的是必須跳脫「運動」的層次,以發展新興產業的角度做整體考量,在整體環境、人材培育、法令規章以及產業策略上多所著力。並多借重民間及產業的智慧與力量,而且要避免資源的不當配置與虛耗,才能具有國際競爭力。

*作者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助理審查官、國立台灣大學機械工程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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