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4月2日「同酬日」:即便在今日美國,「同工不同酬」仍是難以扭轉的性別歧視

2019-04-02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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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議院議長裴洛西在國會山的一次倡導男女同工同酬並推動《公平工資法》的活動上講話。(美國之音)

眾議院議長裴洛西在國會山的一次倡導男女同工同酬並推動《公平工資法》的活動上講話。(美國之音)

今年4月2日(星期二)是象徵性的凸顯男女員工薪酬差距的「同酬日」,就在幾天前,美國眾議院通過了一項重點在於保護員工在薪酬方面不受性別歧視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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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日子是要告訴人們,如果一名男性和一名女性都在1月1日開始工作,男性到12月底掙到的薪酬,女性要在來年4月初才能掙到。

根據美國人口普查局的最新數據,女性全職工作者的收入中間值是男性的大約80%。

具體依行業而言,證券與金融銷售、理財、信用顧問和零售業的男女薪酬差異最大。

根據去年公佈的數據,在證券與金融銷售行業,男性收入中間值為101,423美元,而女性只有61,936美元。

在食品調理工作者、寫作者、藥劑師、輔導顧問和社會工作者等行業,薪酬最為平等。在零售或批發代購業,女性收入高於男性同行。

1963年的一項聯邦法律禁止在薪酬上對從事需要「同等技能、努力和責任」的工作的男女員工實行性別歧視。

上星期,眾議院以242票對187票通過了《工資公平法》(The Paycheck Fairness Act),試圖在舊法基礎之上解決仍然存在的薪酬差異。

法案作者寫道:「這些薪酬差異在私營部門和政府部門都存在。薪酬差異問題對少數族裔婦女和女孩來說尤為嚴重。在很多情況下,薪酬差異的原因只能是繼續有意歧視或昔日歧視的遺留效果。在考慮進教育程度、職業、行業、工會身份、種族、族裔和職場經驗因素之後,大約40%的薪酬差異仍然無法解釋。」

這項法案將禁止公司不許在工作場所討論薪酬的做法,同時讓僱員更加容易挑戰薪酬歧視並為那些受歧視者提供更有力的補救措施。

近年來,類似法案都沒有能夠獲得足夠支持,無法在國會過關。來自共和黨人的阻力尤其大。批評者說,這類措施會招致太多的法律訴訟,使公司不願意僱傭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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