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國各大城市因示威激化而實施宵禁與強力維安,表面上是一場治安危機,實質上卻是一場深刻的人性墮落與文明潰敗。當一場本應具有公民討論性質的社會訴求,演變成焚毀市政廳、劫掠尋常商戶、襲擊執法人員的集體暴行時,任何冠冕堂皇的「正義」詞彙都已徹底失焦。這種以「抗爭」之名行「破壞」之實的行為,暴露出極端利己主義與集體狂熱對法治與道德底線的公然踐踏。
偽善的正義:將暴行合理化的道德沉淪
在公共抗爭的語境中,最危險的謬論莫過於「目的可以使手段正當化」。部分參與者誤以為,只要高舉社會不公或體制改革的招牌,就可以不受法律約束,甚至享有肆意破壞的道德特權。
然而,破壞從來不是建設的起點,而是思想貧乏與道德怯懦的宣洩。當街頭的石塊砸向尋常小店的櫥窗、當烈火吞噬無關政治博弈的市民生活時,行暴者早已背叛了抗爭的初衷。這不是推動變革,而是徹頭徹尾的「道德卸責」——個人將自己的憤怒、貪婪或破壞欲,隱匿在龐大的抗議人潮背後,企圖透過集體的喧囂洗白個人的罪責。這種趁亂洗劫與蓄意打砸,本質上不過是巧取豪奪與虛無主義的狂歡,赤裸地展示了人性中對公共秩序的蔑視與冷血。
罪責的本質:對公共契約與歷史記憶的公然背叛
破壞公共設施與歷史建築(如市政廳的縱火事件),其性質已遠遠超越一般的民事侵權或妨害公務,觸碰了社會存在的根本紐約——公共契約(Social Contract)。
對公共資源與市民權利的剝奪:市政廳與公共機構並非屬於某個特定政府或單一官員,它們是全體市民繳納稅款、累積歷史記憶與維持日常運作的公共資產。一把火燒毀的,是公共服務的基石與共同體的共有財富,最終承受代價與修復負擔的,依舊是廣大守法的普通公民。
對無辜生計的掠奪性傷害:沿街商戶、小企業主與勞動者往往是街頭混亂中最脆弱的受害者。破壞他們的營生,非但不能改變體制的不公,反而將痛苦轉嫁給同樣在生活中掙扎的同胞。這種針對無辜第三者的無差別傷害,在倫理上等同於弱肉強食的蠻橫。
對執法底線與程序正義的摧毀:當暴力升級至有組織的圍攻與縱火,執法機關不得不採取更嚴厲的定性與限制手段以維持基本秩序。行暴者常指責國家機器壓制自由,卻刻意忽視正是自己的失控與非理性,親手扼殺了社會維持寬鬆自由空間的前提。沒有秩序的自由,最終只會滑向叢林法則。
觀念的毒素:狂熱與犬儒的共謀
這類街頭風暴背後,潛藏著三種極其不可取且具破壞性的思維定勢:
「受害者特權論」:認為只要自認屬於弱勢或遭遇不公,社會便欠自己一切,從而賦予自身肆意踐踏他人權益的免責權。這種思維割裂了權利與義務的平衡,把個人的挫敗感化作向社會勒索與施暴的通行證。
「匿名狂熱與群體盲從」:在群體狂熱中,個人的理性被情緒淹沒,同理心被破壞的快感取代。戴上面具的行暴者並未變得更勇敢,他們只是在隱匿身分的掩護下,釋放了平日受制於道德與法律的惡意。
「冷漠的旁觀與默許」:如果社會輿論為了政治立場而對顯而易見的暴力含糊其辭,甚至替縱火與搶劫尋找辯護理由,那便是道德上的集體墮落。對惡行的寬容,無異於對善意的懲罰;模糊和平抗爭與刑事犯罪的界線,只會讓真正的民主對話徹底失聲。
自由的尊嚴來自於自律,民主的重量建立於法治。如果一種訴求必須以摧毀他人的生存環境、踐踏公共信任為代價,那麼它所追求的便絕非公義,而是一場純粹吞噬文明成果的毀滅遊戲。當狂熱散去、宵禁解除,廢墟與灰燼留給社會的,只有更深的撕裂與無法彌合的道德創傷。唯有徹底唾棄這種將暴力美化的病態觀念,讓每個人為其越軌行為承擔絕對的道德與法律代價,社會才有可能在理性的廢墟上重建真正的公義。 (相關報導: 法國暴動懶人包》從學生罷課到全國動亂!馬克宏竟去看演唱會?衝突時間軸、受災城市一次看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中華國際公共事務參與協會理事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