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總統提出下任監察委員人選名單,由於綠意盎然,預料在立院行使同意權時,將全遭藍白否決。且蔣萬安市長還拋出廢監之論,引發關注!
事實上監察院原本不是這麼糟,而是風骨嶙峋,民國46年還曾不理會老蔣關說協調,硬是提出彈劾,導致行政院長俞鴻鈞請辭下台(這也証明老蔣不是獨裁)。但不幸歷經民國80、81、83、 86 、88 、89 、94年,七次修憲,期間無論國民大會、立法院都是國民黨一黨獨大,李登輝則是總統兼黨主席,權勢如日中天。修憲前六次都發生在李登輝總統任內,表面上是國民大會在修憲,事實上李登輝才是幕後藏鏡人,在其私心運作下,總統變相擴權,其一是行政院長經總統提名後,不需要再經立法院同意。
其二就是監察院,監察院彈劾總統的權力改由立法院來執行。最嚴重的部分是監委產生方式:原憲法第91條規定由「各省市議會、蒙藏地方議會、華僑團體選舉之」。修憲後變成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關鍵的弊端就在:原本的裁判是由選舉產生,修憲後的裁判,是由總統指派產生,也就是所謂的「球員兼裁判」,監察功能於是喪失,監察院被搞殘!成為花瓶。總統的私心通常不會提名真正公正人士來監督他的行政團隊,不願自找麻煩。
李登輝任內,國民黨一黨獨大,完全主宰立法院,監委提名獲立法院同意,不是問題。但到了陳水扁時代,他同樣提名國王人馬候選監委,就遭到國民黨控制的立法院杯葛,造成監察院連續三年半沒有監委也沒有院長。對陳水扁來說,他的行政團隊,因此不受監察制肘,樂得輕鬆。但整個國家正義於是蒙塵,因為只有監察院可依憲法第95、96條具有調查權;立法院只能質詢官員,無權調閱政府檔案資料,無法深入發掘弊端!(所以去年柯文哲要建立「國會調查權」,但是被賴清德利用大法官封殺)。
轟動2018的大阪案,原係蔡英文為保謝長廷,而利用網軍及外交部推責給常任文官蘇啟誠,不料卻造成蘇上吊,輿論沸騰,最後蔡英文搬出監察院來解套。非選舉產生、毫無風骨的監察院,調查報告配合「上意」,移花接木把責任半推回給謝長廷,替元凶外交部卸責,監察院變成護航院,呂秀蓮因此為文要求監察院重查蘇案。
其一,是蔡英文任命他的表姐夫擔任行政法院院長後,最高行政法院駁回賀德芬申請向教育部調閱蔡英文政大升等論文。
其二,是鴻海購贈BNT疫苗,買價為公開,而蘇貞昌陳時中購買同樣疫苗,價格卻要保密10年,顯然有詭。
這兩個指標性大案,如果是選舉產生的監察委員,早就申請自動調查;但非民選的監察院卻是裝聾作啞按兵不動。就算你提出陳情,也會推託不查,或者顧左右而言他,一如蘇啟誠案。於疫苗案,吳子嘉自告奮勇揭發貪污,卻因為不具調查權,不能調閱衛福部保密合約,遂無法舉證,遭控誹謗,刑事判刑、民事判賠。這就是拜李登輝之厚赐,非選舉產生之監院國王人馬,空有調查權,卻佔著毛坑不拉屎,見義勇為的民間勇士,只好當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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