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內政部警政署發布《維護社會治安為警察職責、拒絕侵略是全民共識》的新聞資料,該篇新稿資料表面上語氣端正、立場溫和,實則在論述結構上高度矛盾,堪稱一篇典型的「話說得很滿,但邏輯卻始終不願說清楚」的官樣文章。其最大特色,不在於說了什麼,而在於極力否認某些早已內嵌於制度中的事實,同時又不斷以語言側寫的方式,反覆證成那些被否認的內容確實存在。
新聞稿開宗明義指出,警察並無軍事任務角色,並強調台灣自終止動員戡亂體制後「沒有發動境外戰爭的規劃與構想」。然而,這段論述本身即是一種巧妙的移焦:媒體與社會質疑的,從來不是「是否發動境外戰爭」,而是當國家面臨侵略或準戰時狀態時,警察是否被制度性納入安全對抗體系。將「警察是否具備準軍事任務」的問題,偷換為「國家是否發動戰爭的意圖」,看似理直氣壯,實則答非所問。
更耐人尋味的是,警政署一方面斬釘截鐵否認警察具有軍事性質,另一方面卻在同一份新聞稿中,毫不遲疑地使用「反滲透、反破壞、反突擊」、「防止境外敵對勢力入侵」等高度軍事化、敵我分明的語彙,來描述警察的日常勤務。若這些並非準戰時想定,那麼所謂「突擊」究竟來自何方?若警察僅是治安機關,又為何其核心任務描述必須以敵對勢力為前提?這種語言上的自我否定,正是「不是軍事力量,但必須隨時準備應對軍事情境」的最佳註腳。
至於反覆援引「先進民主國家反恐警察標準」,則更像是一種裝飾性的比較法話術。新聞稿從未說明,這些國家如何在法律上明確區分警察與軍事權力,也未交代在何種法定狀態下,警察可以被賦予類軍事任務、又如何接受國會與司法的實質監督。於是,「我們參考民主國家」成了一句萬用免責聲明,既可合理化高強度武力整備,又可在政治上否認軍事化指控,卻完全無須承擔權力界線模糊的制度責任。
整體而言,這篇新聞資料真正的目的,並非澄清制度定位,而是安撫社會情緒。它試圖同時完成兩件互相衝突的事情:一方面向民眾保證「警察不是軍隊、社會沒有進入戰爭狀態」,另一方面又向國安體系與政治決策者證明「警察已具備承接高強度安全任務的能力」。這種一邊否認、一邊預設的雙重話語,本身就是一種高度政治化的詭辯矯飾。
最終,這樣的論述既無法真正釐清警察的制度角色,也無助於建立社會信任;它只是不斷把矛盾往下推,讓第一線警察在「你們只是行政力量」與「你們必須撐起安全防線」之間來回擺盪。若這就是所謂的「依法行政、公開透明」,那麼問題恐怕不在媒體是否曲解,而在於國家是否早已習慣,用語言否認自己早已做出的制度選擇。當有些準備只能低調進行、有些角色只能含糊定義時,真正被計算的,往往不是安全風險,而是政治風險!
*作者為大學兼任教師 (相關報導: 曝警消退休金加給僅「他們」被排除!王鴻薇:同為警察不該淪為次等公民 | 更多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