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總統陳水扁因美國拒絕過境舉辦活動,賭氣展開一趟迷航之旅,想證明沒有美國禮待,「我還是能飛遍全球」。一路往西飛,不事先告知媒體降落點,惹得美國總統布希敢大罵「他又來了?忘了上次是怎麼回事?」(He did it AGAIN, after what happened last time?)。
陳水扁的小聰明卻害死了利比亞格達費。迷航中阿扁的專機成功降落利比亞,中國外交頓時臉上無光。
美國一直想除去格達費,中國和俄羅斯表態反對。 這次以後,據說中國不再表態。美國於是將它視為是「中國的OK訊號」。於是放膽擴大支援利比亞國內叛軍,直到「斬首」成功爲止。
賴清德就沒有陳水扁敢衝敢撞的律師性格,只因美國拒絕過境紐約,就把自己關在島內生悶氣砸台。在歐洲有廣為人知的諺語,德國人說「大笨象走入瓷器(china)店」,英國人說「公牛走入瓷器(china)店」。大笨象、公牛走入瓷器店,滿地必定爛瓷器。但治國「魯莽」的賴清德會不會變成台灣野豬呢?沒砸掉瓷器店,反而砸了台灣的民主檯子呢?
大罷免大成功就是賴清德的經典之作,還好,台灣民意成功圈住了他,讓大罷免大失敗。但接下來賴清德還會有什麼魯莽之舉呢?陳水扁迷航還有國可以回;賴清德食緊挵破碗,摔破檯碗,還有家回嗎?
希特勒「我的奮鬥」一書,充滿謊言、愚蠢和膽怯,如同原書名「四年以來同謊言、愚蠢和膽怯的鬥爭」。賴清德的台灣十講,同樣充滿謊言、愚蠢和膽怯,還好半途而廢,否則若變成「台灣的奮鬥」,台灣將「伊于胡底」,仍未可知。
1933年1月30日星期一上午,阿道夫·希特勒被任命為魏瑪共和國第十五任總理。在民主史上最令人震驚的政治變革之一中,希特勒著手以非凡的速度,用憲政手段摧毀一個憲政共和國。
希特勒如何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裡——確切地說,是一個月三週兩天八小時四十分鐘——摧毀魏瑪共和國呢?他打定主意只要透過合法手段獲得權力,就打算按照自己的意願塑造政府。
漢斯·弗蘭克在納粹運動初期擔任希特勒的私人律師和首席法律策略家。後來,在紐倫堡等待因參與納粹暴行而被處決期間,弗蘭克作證說:他的委託人希特勒有一種不可思議的能力,能夠察覺到「每一種正式法律形式中固有的潛在漏洞」,然後毫不留情地利用這些漏洞。
1923年11月啤酒館政變失敗後,希特勒放棄了以暴力手段推翻魏瑪共和國的企圖,但他並未放棄摧毀德國民主制度的決心。 1930年9月,他在憲法法院宣誓「合法性誓言」( Legalitätseid )時重申了這一決心。希特勒援引魏瑪憲法第一條——該條款規定政府是人民意志的體現——告訴法院,一旦他透過合法手段獲得權力,他打算按照自己的意願塑造政府。
這番言論令人震驚,真的厚顏無恥。
「那麼,是透過憲法途徑嗎?」主審法官問。
「是的!」弗蘭克回答。
希特勒就是這樣在53天內摧毀一個民主國家,他利用憲法來破壞憲法。
有沒有看到,大罷免大成功瘋潮期間,賴清德的公民意志根本就是希特勒人民意志的翻版。
賴清德?他不可能是希特勒,因為他比希特勒笨,但他的「歷史十講」若真的變成「台灣的奮鬥」,把台灣置於同樣邏輯:民選總統以「合法」手段挑戰現狀,是否也在無意中開啟潘朵拉盒子?中共若借機「合法」武統,台灣的民主又如何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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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國小退休教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