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歷經兩年多審查,終於獲國健署核准上市,不料上市不到一天,國健署以「包裝未標示尼古丁含量」為由,口頭要求全台超商與零售通路立即下架,引發民眾強烈批評,質疑行政程序瑕疵與信賴破壞。
據了解,加熱菸在正式上市前,國健署已進行長達兩個月的包裝審查,包括產品名稱、健康警語字體、面積比例及尼古丁標示字樣,逐項核准後才核發上市同意函。然而,產品上市僅一天,國健署即反口聲稱包裝「不符規定」,並指示各地衛生局全面下架。法律學者指出,此舉等同自我否定核准程序,嚴重踐踏行政信賴保護原則,也暴露決策混亂與政治干預疑慮。
法律學者表示,《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明定,只有具備檢測方法的菸品才需標示焦油、尼古丁含量。目前台灣僅紙菸有檢測標準,其餘菸品如雪茄、菸絲與加熱菸皆無國家標準,僅需依使用方式標示健康警語。衛福部於今年9月公告「紙菸以外之菸品尼古丁最高含量」,但未公布檢測方法,業者根本無從標示數值。若以此認定違法,即屬行政擴權,違反法無明文不得為之原則。
公行所在職研究生李定光就投書媒體批評,「你不給標準卻要業者標示,行政濫權昭然若揭;先核准、後否定的行為,不僅侵害業者信賴利益,也損及政府公信力。」他呼籲,行政機關若可以隨意翻覆既有核准決定,整個行政審查制度將淪為政治操作的附庸。
民間公民團體也發表聲明,要求國健署立即撤回下架命令,公開審查與撤回過程,尊重法治與信賴保護原則。他們指出,若合法商品可以被一通電話封殺,明天任何權利都可能被任意剝奪。
對於國內加熱菸首度合法開賣,卻在上架不到24小時就下架,對此國健署也說明,針對菸品容器、包裝標示未符合《菸害防制法》及相關子法規定之產品,要求加熱菸業者及通路業者依法辦理,未能配合依法裁處。
署長沈靜芬提到,回收作業難度高,未來業者若要重新上架,必須改善包裝並送交國健署重新評估,否則不得販售。 (相關報導: 加熱菸上架開賣 國健署緊盯確保業者依法營運 | 更多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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