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26)日審查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但關鍵條文包括哪些日子該訂為紀念日或節日,以及是否該放假,朝野立委及行政部門未獲共識,條文均保留,下周一繼續審查。
國定假日修法最新進度
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僅屬行政命令層級,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與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等立委,都提案將實施辦法提升為法律位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邀內政部長劉世芳等人列席。
經過上午的大體討論及下午的逐條討論,朝野立委達共識,條例的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逢例假日者,應予補假,調整放假及補行上班日期,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外,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調移並公告之。
但草案中的關鍵條文,包括哪些日子該訂為紀念日或節日,以及哪些紀念日或節日應該放假等,朝野立委各有不同主張。例如牛煦庭代表國民黨團提出的修正動議中,將8月1日訂為原住民族日、8月23日訂為823紀念日、10月25日訂為台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民眾黨團提案,將12月18日訂為國際移民日等。
另外,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提案中,都主張勞動節、教師節各放假1日;國民黨團提案中也明定,10月25日台灣光復節放假1日、春節則從小年夜到初三放假5日,原住民族歲時祭儀依其族別擇定3日放假。
立委點名「這4天」應放假:一定要三讀通過
昨日時審查討論以牛煦庭版本為主軸進行,新增三個國定假日,包括9月28日教師節(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台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以及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此外,小年夜也計劃從現行的彈性放假調整為固定放假,以降低補班帶來的影響。牛煦庭更在臉書上喊話「『還假於民』是優先法案,是民生法案,我們一定要在這個會期三讀通過!」。
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