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1度超過5元就違法?住宅租賃契約新制上路,房東亂收最高可罰50萬元

2025-03-26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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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修訂《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新制已於2024年7月15日正式上路,規範房東計收電費的方式。(柯承惠攝)

內政部修訂《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新制已於2024年7月15日正式上路,規範房東計收電費的方式。(柯承惠攝)

租屋市場長期存在電費超收爭議,部分房東以不合理價格向房客收取電費,甚至動輒每度電5元、6元,引發諸多不滿。為了提高透明度並確保公平性,內政部修訂《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新制已於2024年7月15日正式上路,規範房東計收電費的方式,違規者將面臨最高5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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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電費新制兩大重點:計費標準與資訊透明

根據新規定,房東在計收電費時,須依照台電當期電費單上的費率計算,並提供相關資訊予房客。新制包含以下兩大重點:

一、電費計算方式須依電費單標準

1. 若採 「按度計費」,則每度電費不得超過當期台電公告的「每度平均電價」。
2. 若採 「非按度計費」,房東收取的總電費不可超過該期電費單上的「總金額」。
3. 房東不得另行向房客收取公共設施的電費,除非該費用已申報分攤並併入電費單中。

二、房東須主動提供電費資訊,房客可查詢自身用電

1. 房東應提供房客當期「每度平均電價」、用電度數等資訊,確保收費透明。
2. 房客可透過內政部設置的「住宅租屋電費查詢專區」,自行查詢電費狀況,避免被超收。

違規超收電費最高罰50萬元,新制不溯及既往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表示,租賃契約已全面適用《消費者保護法》,房東若違規超收電費,房客可向縣市政府的消保或地政單位申訴。一旦查證屬實,房東將被處以3萬至30萬元罰鍰,若屢勸不改,罰款將提高至5萬至50萬元,並可按次處罰。

不過新規範不適用於2024年7月15日以前簽訂的舊契約,已生效的租賃契約不受影響,除非房東與房客雙方達成共識,才可改用新版契約。因此正在找房或即將簽約的租客,應要求使用新版契約書,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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