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只工作3小時能養得活自己?過來人曝「高效秘訣」:重點不在工時

2023-12-25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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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在工作崗位上八小時的行屍走肉,和三小時就快速完成任務的專業工作者相互比較,真的公正嗎?(示意圖/取自pixabay)

待在工作崗位上八小時的行屍走肉,和三小時就快速完成任務的專業工作者相互比較,真的公正嗎?(示意圖/取自pixabay)

前面的章節有提到,我在二○一八年短暫的遠距工作經驗中發現,光是少了會議、電話、閒聊,工時就能大幅減少三~四小時,使每日工時維持在四~五小時左右,成為自由工作者之後,我更進一步發現,工時還能透過一些技巧,變得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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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不是工時,而是產值

二○二一年,我在網路上開寫作課,那時的學生問我:「我看妳的部落格都有記錄每天和每個月的工時,每天平均工時只有三小時,這樣可以養活自己嗎?」

如果不行,我大概沒辦法靠自由工作活到現在了吧!但我還滿感謝她問了這個問題,讓我有機會深思工時的意義和迷思。

•工作八小時是近百年前的產物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是自由工作者,常有人和我分享身在體制內的痛苦,這些人自覺深陷其中,感覺無法逃脫的自己很沒用,甚至因此影響心理健康。他們的故事常讓我感到很心疼,也不禁開始想要研究工作的歷史。

看了《為工作而活》這本書後,我發現朝九晚五、工作八小時的「常態」,已是一百年前的事,雖然更早之前工時更長,使得這項制度在推出的當下,顯得十分具有開創性,但近百年後,物換星移,科技進步,同一套制度仍繼續沿用,是否還合宜呢?

一九二六年,美國福特汽車創辦人亨利.福特(Henry Ford)規定員工每週六、日必須休息,剩下五天則每日工作八小時。這項制度我們每個人都很熟悉,但以前當上班族時,我就覺得這是懲罰手腳快的人,如果提前完成工作,還是要繼續待在辦公室直到下班,儘管雇主都期待「能者多勞」,但多勞不見得會帶來更多回報,通常只會帶來更多責任,這樣真的公平嗎?

或許,辦公室那些混水摸魚的豬隊友、安靜離職的同事,不是故意要害你陷入水深火熱之中,而是早已洞悉一切,明哲保身罷了。

•工時是勤奮的代表,還是販賣靈魂的表演形式?

回到我學生的問題,她問我每天工作三小時,真的能養活自己嗎?這個問句背後的潛臺詞其實是:「沒有一般上班族勤奮,怎麼可能活得下去?」我知道她問這個問題一定沒有惡意,但沒體驗過別種維生方式,真的會陷入用時間交換金錢的思維。

《為工作而活》中,班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認為「時間就是金錢」,更進一步解釋:「貿易說穿了就是勞動交換勞動,因此一切事物的價值用勞動測量最公正。」

可是,待在工作崗位上八小時的行屍走肉,和三小時就快速完成任務的專業工作者相互比較,真的公正嗎?若有人能在短時間內交付好的成果,以勤奮或工時定義他的「價值」,真的夠合理嗎?

成為自由工作者之後,我更常質疑「工時=勤奮」的觀念。每個人的長處都不同,能專注的時間長短也不一樣,卻得要「一體適用」明顯過時的價值觀,然後被貼上各式各樣的標籤、訂下價碼,真的頗為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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