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外孫女可以分遺產,長孫卻不行?從一個爭產鬧劇,破解5個繼承常搞錯的觀念

2022-11-25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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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的繼承順位常讓許多家庭相當困擾,甚至會引起家族紛爭。(示意圖/取自Unsplash)

遺產的繼承順位常讓許多家庭相當困擾,甚至會引起家族紛爭。(示意圖/取自Unsplash)

曾有媳婦抱怨,婆婆過世後留下來的400萬元存款,公公把錢均分給小姑和老公,結果小姑說這樣太麻煩了,自己的那一份請爸爸直接到女兒戶頭就好了,她會和女兒說這是「外婆留下來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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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舉動讓發文的嫂嫂覺得吃虧而憤怒,認為小姑都已經嫁出去了是在平分什麼?最後居然還把錢分給了姪女?她很不解為什麼有長孫沒分到錢,外孫女卻分到錢的離譜情況。這劇情您是不是也覺得奇怪,憑什麼外孫女能分但長孫卻沒得分呢?

一、民法繼承順序

根據民法規定,第一順位的繼承人是直系血親卑親屬。是以親等近者為先;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向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第二順位的繼承人是父母;第三順位的繼承人是兄弟姊妹;第四順位的繼承人為祖父母,因此,就此狀況來看,婆婆過世,其先生也就是媳婦的公公為當然繼承人,與第一順位也就是其子女,也就是媳婦的先生與小姑一起繼承。

1.那為何外孫女可以分,但長孫卻不行呢?

在傳統觀念中有重男輕女思維,但是在法律上是沒有的,而剛談到繼承順序時有提到,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白話文來說就是有子女們就先分子女那一輩,除非子女那一輩沒人,才會輪到孫子那一輩,也因此小姑才會直接由其女兒繼承。

2.那為何嫁出去的女兒可以分家產呢?

人都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但這水就算潑出去了,她還是您的女兒,身分證背面母親欄位仍然是婆婆的姓名,除了是血濃於水的母女情外,也是法律上的親子關係,所以當然可以分。

3.那如果婆婆生前有贈與財產給小姑,小姑還可以分婆婆的遺產嗎?

這是有前提的,而且必須提出有力的證據,證明婆婆生前因為結婚、分居或營業行為而贈與小姑財產,會被視為遺產的預付,在受贈的範圍內,就不能再跟其他手足分配遺產,而且沒有時效的限制,目的是為了保障各個繼承人之間的公平,但若生前繼承超過了可以繼承的部分,目前實務上只是不再分配遺產,不需要把超額數額拿出來返還。

民法1173條規定: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有下列情形發生並確實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所有之財產中,為應繼遺產。

4.那請問媳婦可以繼承婆婆的財產嗎?

很抱歉沒有,在民法上結婚後會與配偶的父母成為「直系姻親」,根據民法的定「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母同居者,其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白話文就是媳婦雖有照顧的義務但卻沒有繼承財產的權利,但公婆若想分財產給媳婦也是可以的,只要透過遺囑,在沒侵害到其他繼承人的特留份的情況下都可以自行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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