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想幫孩子買房、準備第一桶金,不少人都聽過「一年贈與244萬元不用繳稅」,但這244萬元究竟怎麼算?是每個孩子一年最多只能收244萬元,還是爸爸、媽媽,甚至阿公、阿嬤都可以各自贈與244萬元?如果全家長輩一起幫忙,同一個孩子一年收到近千萬元,有可能都不用繳贈與稅嗎?
答案是有可能。關鍵就在於,贈與稅244萬元免稅額是以「贈與人」為單位,而不是以收到財產的「受贈人」計算。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指出,2026年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可以從贈與總額中減除244萬元免稅額,而且同一贈與人在一年內不論贈與多少次、送給多少人,免稅額都只有244萬元。
一年244萬元怎麼算?關鍵是「誰送錢」
贈與稅最容易搞錯的地方,就是把244萬元理解成「每個小孩一年只能收244萬元」。
事實上,免稅額是跟著「贈與人」計算。假設爸爸2026年沒有其他贈與,以自己的財產贈與兒子244萬元,原則上就在當年度免稅額內;媽媽也可以用自己的財產另外贈與同一名兒子244萬元。
也就是說,同一個孩子一年收到爸媽合計488萬元,不代表超過244萬元的部分一定要課贈與稅,因為爸爸和媽媽是兩名不同的贈與人,各自計算自己的年度免稅額。財政部的規定重點也是以「贈與人一年內的贈與總額」判斷,而非以單一受贈人的收款總額判斷。
爸媽、阿公阿嬤都送244萬,小孩一年可收976萬?
假設小明的爸爸、媽媽、阿公、阿嬤4個人,2026年都沒有其他會占用贈與稅免稅額的贈與,而且每個人確實都是拿自己的財產贈與小明,可以這樣計算:
爸爸244萬元+媽媽244萬元+阿公244萬元+阿嬤244萬元=976萬元。
換句話說,小明同一年收到976萬元,並不是直接拿「976萬元減掉244萬元」來課稅,而是分別檢查爸爸、媽媽、阿公、阿嬤4名贈與人各自的年度贈與總額。只要每人都符合當年度244萬元免稅額規定,原則上每個人的這筆贈與都可能不用繳贈與稅。
如果連外公、外婆也各自贈與244萬元,等於爸爸、媽媽、阿公、阿嬤、外公、外婆共6名不同贈與人,依2026年免稅額試算:
所以,單從贈與稅年度免稅額來看,並不存在「一名孩子一年最多只能免稅收到244萬元」的固定上限。
不過,976萬元或1464萬元這些數字成立的前提,是每個人確實都是獨立的贈與人,並以自己的財產進行贈與,而且各自在該年度沒有其他贈與占用244萬元免稅額。實際進行大額現金移轉時,也應保存匯款紀錄、帳戶明細等資料,以釐清實際資金來源及贈與人。
爸爸有2個孩子,可以一人送244萬元嗎?
假設爸爸有一子一女,能不能分別送兒子244萬元、女兒244萬元,合計488萬元都免稅?
因為244萬元是爸爸「一年總共」可以減除的免稅額,不是每名受贈人各有244萬元。
例如爸爸2026年先贈與兒子200萬元,再贈與女兒100萬元,爸爸當年度贈與總額就是300萬元。即使兒子和女兒個別收到的金額都沒有超過244萬元,爸爸當年度累計贈與仍已超過244萬元。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明確指出,贈與人在同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內,不論贈與次數及受贈人數多少,免稅額均為244萬元;若年度贈與財產總值超過免稅額,應在超過免稅額的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辦理申報。
因此,可以把規則記成一句:「244萬元跟著送錢的人走,不是跟著收錢的人走。」
小孩結婚再加碼!爸媽各有100萬元婚嫁贈與
依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說明,父母在子女婚嫁時,各自贈與該名子女價值100萬元以下的財物,可以不計入贈與總額。由於這100萬元不計入當年度贈與總額,父母仍可另外使用年度244萬元免稅額。
因此,如果爸爸當年度沒有其他贈與,符合條件時可計算為:
100萬元婚嫁贈與+244萬元年度免稅額=344萬元。
在符合相關規定的情況下,這688萬元可能不用繳贈與稅。
不過,額外100萬元的規定是針對「父母於子女婚嫁時」的贈與,不能直接套用到阿公、阿嬤、外公或外婆身上。
至於什麼時間才算「婚嫁時」?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表示,目前稽徵實務考量民情風俗,父母在子女完成結婚登記日前後6個月內贈與,只要贈與人主張並提出完成結婚登記的戶籍資料,可認定為子女婚嫁時的贈與。
年底送244萬,隔年1月又能再送244萬嗎?
贈與稅的年度是按照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計算,因此跨年度確實可以重新計算年度贈與總額。
例如爸爸2026年沒有其他贈與,在2026年12月底贈與孩子244萬元;進入2027年後,就是新的課稅年度,可以再依2027年度當時適用的贈與稅免稅額進行規劃。
不過要注意,所謂跨年度贈與,必須是真的在不同年度發生贈與行為,不能只是在文件上把同一筆已經完成的贈與任意拆成兩年。
244萬元以下就完全不用申報?房屋、土地例外要注意
一般而言,如果一名贈與人在同一年度的贈與總額沒有超過免稅額,通常不用辦理贈與稅申報;如果超過當年度免稅額,則應在超過免稅額的那次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辦理申報。
但實際進行房屋、土地等產權移轉時,即使沒有超過免稅額,也可能因辦理產權移轉需要贈與稅相關證明文件而必須辦理申報。
因此,「不用繳贈與稅」與「任何情況都不用向國稅局申報」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
送房子、土地、股票,244萬元不能直接看市場成交價
依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說明,贈與財產價值原則上以贈與時的時價為準,而不同種類財產有不同估價規則。例如土地依公告土地現值或相關評定標準價格計算,房屋依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上市、上櫃股票原則上依贈與日收盤價估定,未上市櫃且非興櫃公司股權則另有資產淨值等估價規定。
因此,如果一棟房子市場成交行情是1000萬元,不能直接認定贈與稅的贈與價值就是1000萬元;反過來,也不能看到市場行情低於某個數字,就自行判斷一定沒有贈與稅。
而且不動產移轉除了贈與稅之外,還可能涉及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其他稅負。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也提醒,生前以贈與方式移轉土地、房屋,與死亡後由繼承人取得,在相關稅負上可能有明顯差異。
阿公送244萬免贈與稅,2年內過世還可能算遺產
「這次不用繳贈與稅」並不代表這筆財產未來一定與遺產稅無關。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及符合規定親屬配偶的財產,在符合條件時,死亡後仍應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例如阿公2026年贈與孫子244萬元現金,當年度可能因沒有超過244萬元免稅額,而沒有贈與稅負;但如果阿公在法定2年期間內過世,這筆贈與仍可能依規定被納入遺產稅計算。
因此,高齡長輩進行資產移轉時,不能只問「每年244萬元怎麼送」,還要一併考量遺產稅、其他稅負以及整體資產規劃。
贈與稅到底誰繳?原則是送錢的人
一般情況下,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是贈與人,也就是把財產送出去的人。
但法律仍設有例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指出,如果贈與人行蹤不明;贈與稅逾期未繳,而且在我國境內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贈與人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則會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因此,比較精確的理解應該是「贈與稅原則上由贈與人負擔」,而不是「收到錢的人絕對不必負責」。
小孩一年到底可以免稅收多少?答案不是244萬元
- 如果只有爸爸一人贈與,2026年度免稅額是244萬元。
- 爸爸、媽媽各自贈與,依免稅額試算合計可達488萬元。
- 爸爸、媽媽、阿公、阿嬤4名贈與人各自贈與,合計可達976萬元。
如果再加上外公、外婆,共有6名贈與人各自贈與,依2026年244萬元免稅額試算,合計可達1464萬元。上述算法的共同前提是,每個人都是以自己的財產進行贈與,而且各自在同一年度沒有其他贈與占用免稅額。
所以真正應該問的,不是「小孩今年總共收了多少錢」,而是「這筆錢是誰送的,以及這個人在今年總共已經贈與多少」。
資料來源:財政部、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立法院,相關稅額、免稅額及法規內容均以官方公開資料為依據。
註:本文內容依2026年8月19日現行法規及政府公開資料整理,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個別稅務、法律或財務建議。實際適用情形可能因財產種類、贈與方式及個案條件而異,如涉及大額資產移轉或申報問題,建議以財政部、國稅局最新公告為準,並諮詢會計師、記帳士或律師。另《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目前已完成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尚待後續立法程序,相關新制尚未生效,仍應以正式公布施行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