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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flix台劇《模仿犯》。 (資料照,圖/取自模仿犯 Copycat Killer臉書專頁)

觀點投書:從《模仿犯》談會考國文寫作

經典提供思辨能力。(維基百科)

觀點投書:從宜蘭高鐵站談大一國文─《左傳》中的「釘子戶」

網紅小玉換臉製造謎片賺取暴利,依現行法律却難「嚴懲」。(合成圖/取自小玉IG、高嘉瑜臉書)

觀點投書:援引《唐律》,才能重判小玉?

作者認為,教學方法搭配即時新聞,並長期投入跨領域的研究,是大學國文改革可行之路。(資料照,取自pixabay)

觀點投書:從青峰〈男孩莊周〉談大學國文改革

作者認為,「實至名『鮭』」現象雖是小趣事,卻能以小喻大,讓學生藉由閱讀、書寫,就「文化」層面,思考傳統「家族/社群主義」與當代「個體意識」的衝突。(取自photoAC)

觀點投書:尚未成功的經典教育—會考作文思辨表達

殉職鐵路警察李承翰昔日值勤身影。(資料照,取自李承翰臉書)

觀點投書:「良心」被狗吃?或者你是「狗」?從殺警案看東方「人性論」

大一國文有自身培養「思辨力」的方式,能對完全傾向西學體系的其他科系,發揮平衡、輔助的功能。使學術體系一致百慮,但殊途同歸。部分學校貿然廢除,無異捨棄中學(傳統)體系的精華。(示意圖,取自naosuke ii@flickr)

觀點投書:從「假新聞」談大一國文為何必修

作者認為,「人文價值」正是國文科要培育的素養,國文作文是要以帶有感染力的「文采」體現法政社會的「人文價值」,例如青銀共居裡的世代互助精神,這既守住國文科的立場,又拓展國文與當代社會結合的面向。(資料照,余志偉攝)

觀點投書:「國文」與「法政」共居—從會考談跨領域寫作

作者認為,欲帶動社會對司法案件的討論,通過電影、小說形式最直接,但中西法律文化的對立與融合,涉及整個固有文化體系的問題,這方面須要學界投入,也尚有相當開拓空間。(取自我們與惡的距離The World Between Us臉書)

觀點投書:中國思想史與當代法律的跨域解讀《我們與惡的距離》

「依民事訴訟法第40條:『非法人之團體,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者』『中央或地方機關』才有民事訴訟法上的當事人能力。但志願役顯然連民事訴訟上的當事人都不具備。大家真的拿網紅沒辦『法』。」(資料照,翻攝陳沂臉書)

觀點投書:中文系如何「實用」?從拿網紅沒辦「法」談起

作者認為,中華法系具體規定的實證法,已全面廢除。但其精神以「國民法感情」的方式延續,這也是當今司法難符國民期待的原因之一。(資料照,吳逸驊攝)

觀點投書:一個法文化的觀察——頂新案二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