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文正壹電視兼職案 台大新聞所所長:一切合法

2015-08-07 10:19

? 人氣

台大新研所所長王泰俐。(取自公視)

台大新研所所長王泰俐。(取自公視)

針對風傳媒報導「台大通過彭文正兼職主持,上下交相賊黑箱作業」一文台大新聞所所長王泰俐昨日聲明回應指出,台灣大學產學合作相關規定,簽定產學合作約的主責方為學校,並非系所,而台大新聞所先同意兼職,後反對學校簽約,前後矛盾,「本人於8月1日甫上任,依照6月 24日所務會議既定決議、社會科學院以及學校的合法決議,簽請學校完成產學合作約的簽定,一切合法。」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以下是王泰俐的聲明:

內容有諸多與事實不符之處,澄清如下:

1. 彭文正教授與壹電視的兼職產學合作案,是在台大新聞所前所長洪貞玲任內,於6月 24日所務會議,前後歷時七小時,嚴謹檢視所有兼職相關法規,最後以四票同意,一票反對,一票棄權的投票結果,正式通過。會議記錄全程錄音,過程完全公開透明,會議記錄也經過全體老師確認後送校,絕無任何所謂「黑箱作業」。

因此,所謂未具名的「台大教職員」表示,「新聞所所務會議以5:1否決壹電視產學合作案」,嚴重與事實不符。

2. 新聞所6月 24日所務會議通過彭教授的兼職產學合作案在先,但又於7月 9日重新召開臨時所務會議,「不准」台大校方與壹電視簽訂產學合作合約。由於台灣大學產學合作相關規定,簽定產學合作約的主責方為學校,並非系所。系所權責僅在審核進行產學合作教授的兼職案,是否影響其研究與教學、是否合於兼職八小時規定以及兼職工作是否與老師的專長領域相符。因此新聞所先同意兼職,後反對學校簽約,前後矛盾,於程序與法規均有不符。學校因此退回新聞所前後矛盾的會議決議,要求回到6月 24日所務會議的合法決議。

因此,所謂「上下交相賊」的新聞標題,僅引用匿名新聞來源,完全未跟相關當事人求證,與事實嚴重不符。

3. 彭文正教授的兼職產學合作案在前所長洪貞玲任內通過,但產學合作約遲遲未能議定。本人於8月1日甫上任,依照6月 24日所務會議既定決議、社會科學院以及學校的合法決議,簽請學校完成產學合作約的簽定,一切合法,竟然被匿名人士指稱為「強渡關山」,非常遺憾。

4. 彭文正教授的教學與研究績效,在新聞所前所長洪貞玲任內,於去年(2014年)三月經過新聞所初審之後,送社科院接受教學與研究績效評鑑,正式合格通過。也因此符合申請兼職的要件。文中指稱彭文正老師的教學研究績效低,不可能通過評鑑,背離事實。

5. 台灣大學每年約有150件產學合作案,彭文正教授與壹電視的產學合作案,是第一件與新聞媒體產業合作的案例。產學合作的對象是壹電視,包括新聞部、節目部、行銷部等所有部門,並非「正晶限時批」單一節目而已。此產學合作案提供台大學生每年至少四名同學(不限新聞所)前往壹電視進行電視實務工作的支薪實習。

台大新聞所創所逾二十年,強調新聞實務工作的訓練與學習。此產學合作案希望增加傳播學界與實務界互動的機會,除了批評媒體之外,也能夠以實務參與的方式,為改善電視新聞媒體環境,貢獻一份心力。

然而,部份台大老師以造謠抹黑的方式,全盤否定此產學合作案的簽定,甚至誣指全案「黑箱作業」,不但嚴重扭曲事實,也有違程序正義。

懇切希望,此案不要再成為「造謠與抹黑的來源」。未來如果再有不實的謠言指控本人或本所老師,本人將採取必要法律行動維護個人以及新聞所名譽。

台大新聞所所長

王泰俐

08/06/2015

喜歡這篇文章嗎?

風傳媒綜合報導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