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個人造業個人擔」,但前勞動部長許銘春肯定想不到,一樁起因於職場霸凌的公務員輕生案件,會讓卸任半年的她,成為「貪瀆被告」,這把火甚至有直接竄燒她的老長官監察院長陳菊之勢,而本該用於照顧勞工之用的「就業安定基金」,頓時成了勞動部的「不安定」之源。
四百億「小金庫」成為人性考驗
有錢就有怨,有權就有冤,拒絕不了錢與權的誘惑,就是造「業」的開端。就業安定基金「不安定」並非始自今日,早在十年前因緋聞請辭下台的前勞委會主委長潘世偉,離職後即臉書爆料聲稱,他是擋人財路才被迫去職:「所謂擋人財路是指勞動部內高階公務員結黨營私,他們知道預算編列與使用的方式,如何拿捏隱藏性的資源,作為自己的小金庫,然後利用自己人,把程序合理化,當然最後就是可以達到美其名為公,實際上卻是為私的目的。」
就業安定基金成立於一九九四年,來自企業聘用外勞按月繳交的就業安定費,用於照顧本國勞工權益,包括提升職能、促進就業,當年的規模五億,潘世偉請辭爆料時基金規模一百五十億,如今則成為四百億的「大金庫」,這個不受立法院監督的財源,各方覬覦可以想見;潘世偉爆料後,當時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即表示交由檢調調查,結論是:沒有結論,不了不之。
立法院預算中心幾乎年年都會對該基金執行成效做評估報告,結論都差不多,無非是青年失業率居高不下、二次失業窘境依然、協助弱勢就業經費不斷提高,服務效能却愈來愈差、欠缺績效指標與管考審核措施…;二0一七年又發生曾經「以少報多」,詐領該基金被判刑定讞的劉進發,竟仍受聘為基金管理委員,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痛批要求追究「行政責任」;二0一九年,監察院也曾通過監委陳小紅的調查報告,要求「勞動部應持續精進各相關監督管考作為,以杜坊間認其淪為勞動部『小金庫』之質疑。」這個不痛不癢的調查報告,顯然沒什麼作用。
二0二三年四月民進黨立委楊曜質詢時痛駡勞動部,動用三千萬就業安定基金補助「旗津工殤(二十五淑女)春祭活動」,是拍市長陳其邁的馬屁,「不只全國勞工對民進黨失望,我也很失望。」讓許銘春淚灑立法院,一度拂袖而去揚言,「我不幹總可以吧。」許銘春當然沒有因此去職,她還是待到了今年五二0政府換屆,安全下莊。至於就業安定基金的爭議,隨著高雄市政府撤回補助申請而偃旗息鼓,直到一位基層公務員之死,這潭「死水」再次被攪混。
陳菊偏寵部屬,有無一絲愧疚之心?
比三千萬補助高雄市政府活動更離譜的是,霸凌案事主勞發署長謝宜容動用就業安定基金近一百四十五萬裝潢個人辦公室,許銘春則動用三百五十六萬在高雄衛武營舉辦「敬!前進的光 性別工作平等法20週年音樂會」,立委批評許銘春抱著麥克風一唱半小時,她則澄清只唱十分鐘,許銘春到底在台上唱了多久,根本不是重點,重點在勞動部該不該用就業安定基金的錢舉辦這樣的「宣傳活動」?政治上,許銘春犯的大錯還不是「挪用」基金的錢辦演唱會,而是邀請陳菊與她「同框」,從好處看是對老長官忠誠一如既往,却也是拍老長官的馬屁,偏偏這馬屁一拍就坐實了勞動部的「菊系共犯結構」,陳菊無可避免的被捲入勞動部的風暴之中。
陳菊的尷尬,不僅僅是她與許銘春在音樂會上同框,而在她身為職司官箴的監察院長,陳菊是民進黨的大姐大,「偏寵」部屬是她的領導風格,曾經因案落跑的趙嘉寶、陳啟昱都是她的人,濫用就業安定基金會的還是她的人,監察院兩度發函要求勞動部移送霸凌案的行政調查報告,審計部則表態一個月內對就業安定基金提出報告,屆時會一併送檢調。
不論是調查霸凌案或就業基金,都屬事後補救之舉,先不問監委和審計部的調查能發揮多大扭轉作用,不能不問的是:如果沒有基層公務員的「死諫」,陳菊治下蒼蠅老虎都不打、抗拒立法院行使國會調查權的監察院,還會、還敢就早該調查的事,盡一己之力嗎?面對官場亂象、官箴敗壞,非要以人命為代價,監察院才能覺醒嗎?更重要的,陳菊覺醒了嗎?所謂「菊系」呼風喚雨,却搞出一缸子爛事,陳菊難道沒有一絲愧疚之心?她還會對當年蔡英文任命她為監察院長,外界期期以為不可的批評耿耿於懷嗎?
所有的錯誤都有跡可循,官箴崩毀非一朝一夕,所有造過的業,都要承受果報,此刻,該還的都要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