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永欽觀點:向上提升,還是向下沉淪─異哉所謂「民主大同盟」

2024-01-22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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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最大的問題還是在於民眾普遍不知也不讀憲法,連政府都不時帶頭扭曲憲法,所以多數人對於國家機關及其職權僅從媒體網路略知一二,不自覺的還有一些源於歷史的誤解或移情,比如以傳統的「大位」思維來看總統,陷入得大位者得天下的迷思。或者把兩黨結構下一府二院因修憲拉齊總統、立委任期而可同時辦理選舉,大幅減少了「分裂多數」的概率,從而形成長達16年的所謂「完全執政」運作方式,竟在政黨結構已從兩黨對立轉為三黨鼎立、無一有實力贏得國會過半席次後,仍理所當然的套用此一模式,開始揣測誰將被任命為閣揆,以為高居大位的總統從總統府大筆一揮就可一條鞭到底的做成決策,仍是那麼天經地義。另一方面,藍白陣營在大選中即從完全執政模式脫離民意監督出發,主張將於執政後推動修憲,「把總統制改為內閣制」,顯以現行憲法就是總統制,同樣嚴重暴露了不讀或誤讀憲法的問題,不知道憲法本文的設計師張君勱自始就大量借鑑德國威瑪憲法,包括其偏內閣制的半總統制,民國80年後的七次修憲,也只做了部分的內容調整,並未根本改變此一分權體制的定位。在朝野如此混亂的體制認知下,又如何期待選後可以快速找到解方,展布新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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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容我再用一點篇幅扼要的談談我國憲法的規定,目前有關政府體制最需要釐清的地方我認為有二,一是我國分權體制有哪些特徵而應如何定性與歸類,以確認政黨結構丕變後比較穩妥的運作方式?二是我國政黨在體制運作上的角色是一如多數國家僅為歷史產物,或者因已入憲而有一些必須遵守的憲法要求?接著便可據此展開如何在新立法院開張前完成新政府組成,以迄新總統就職的論述,並據此檢視總統當選人在選後即刻宣示的「民主大同盟」說法,是否妥適可行。

我國自始即採半總統制,不是總統制

首先要強調的是,我國憲法自始採的就是一種兼含總統制和內閣制特徵的半總統制,絕對不是總統制。從權力區隔的觀點來看,半總統制確實具有比較接近總統制的外觀。美國首創的總統制,特點即在行政和立法不僅功能上明確區隔,而且權力也因各有源於選舉的獨立民主正當性,完全不像英國開啟的內閣制那樣,立法與行政共享同一選舉建立的民主正當性,因此只能分工而不分權,行政部門的部長都是國會議員中的佼佼者,對國會必須充分負責,因此唐寧街10號就是集行政、立法與執政黨於一身的決策中心。推向半總統制的主要動力,一開始都是廢除王室後必須設置填補國家元首的機關,在國會內閣制已經運作有序的國家,或許就維持原有的分權方式,而創設一個非直接民選而僅有儀式性職權的總統,如二戰後的西德(當然也有像澳大利亞那樣,想到新設總統的麻煩,迄今仍保留大英國協派任的總督)。這樣的體制徒有總統之位,既不是總統制也不是半總統制。但也有些國家看到內閣制下朝野惡鬥而使國家失去方向的缺失,而特賦予這個居高臨下的總統,在儀式性功能外另有護持主權、維穩治權的實質行政職權,卻又保留處理凡百庶政的政府以內閣制方式繼續與國會緊密互動,因此在這兩個行政權中只有直接對人民負責的總統需要像總統制的總統一樣通過普選產生,以建立崇高的民主正當性,所謂介於總統制與內閣制之間的半總統制就是這樣來的,九零年代的後社會主義國家則是看到以民選總統鞏固民主體制(防止共黨復辟)的必要功能,才掀起了半總統制的真正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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