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永欽觀點:三黨鼎立下的憲政時差

2024-01-03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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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除非大選的結果立法院可以產生過半席次的第一大黨,否則只要三黨委員都不過半,就只有組成聯合政府一途,而且特別是在國際和兩岸風雲日緊的今天,像過去那樣要耗盡一百多天的憲政時差去完成獵頭式組閣,只為做足人事案新聞效果的慣例,真的可以休矣。當然要在空白經驗基礎上談聯合政府的組成,確有其難處,但即使欠缺影子內閣的傳統,人才培養本來就是政黨的天職,真正要花時間的還是政黨間政策優先次序的磨合,部會人事的分配及未來政策協調方式的確定。即使如此,也只能努力爭取在一個月內,最多延長半個月完成所有協商,以提早進入新兩院關係,使國家政務不至長期停頓。在功能分配上,我認為蔡總統首應克盡治權維穩者的角色,明確摒棄任何政黨領袖的私心,與總統當選人充分合作,在大選後立刻邀請最有可能聯合的政黨,也就是除了可以在立法院建立穩定多數席次外,在主要政見及意識形態上也最有相互妥協可能的政黨,開始協商結盟事宜。如果結盟確有難以克服的困難,即循各方反映意見邀請另一有結盟可能的組合開始協商。一旦協商成功即由蔡總統直接任命兩黨共推的人選為行政院長,並依其提名人選任命副院長及部會首長。新總統在此期間一方面以未來總統身分極力促成協商,另一方面也可能以政黨領袖身分參與協商,基於其對聯合政府組成背景的充分掌握,就職總統後在府院關係的處理上,應該更可得心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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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在程序上還可以簡單補充兩點,一是有關聯合政府正當性的鞏固,蔡總統不妨參考其他採半總統制國家的運作經驗,在總統任命行政院長及依院長提名任命內閣人選之前,先徵求立法院對聯合政府的意見,通過實質的討論認可,確保聯合政府結盟意志的明確與國會多數的認可。另一則是有關行政院總辭的程序,除了前面提到的在新立法院開議前提出附條件總辭外,好不容易組成的聯合政府,如果到了總統新任或續任又要辦理總辭,在原總統和新總統都已參與聯合政府組建的情形,不僅過度流於形式,還可能全無必要的引發新問題,故應可援民國109年的先例,不再受先前總辭慣例的拘束。當聯合政府和多數歐陸國家一樣成為常態以後,應該只會有基於行政對立法負責原則的義務性總辭,而不再需要單純建立於府院關係考量,而會嚴重影響兩院關係的所謂禮貌性總辭。

二十年前眼看臺灣陷入少數統治的災難,還只能邀請法政學者編寫聯合政府、政黨重組等文集以啟民智,內心實有無限感慨;現在看到真正的三黨鼎立形勢已成氣候,我國的民主憲政發展到了一個可以大壞也可大好的拐點,但多數人顯然還沒有意識到政黨政治可能扮演的關鍵性角色,參與體制形成的老中青政黨菁英,對於從憲法分權原則可以推導出哪些機關和同食國家公糧的政黨必須履踐何種義務、責任,恐怕也未必都能掌握,我才一二再、再而三的提請所有公共知識分子注意這些細節,共同推廣正確的民主憲政理念,以避免臺灣在選後即陷入無解的混亂。再撰本篇長文,心所謂危的還是:從選舉結果揭曉到二月一日新立法院開議,乃至聯合政府組成,即我國民主憲政存亡絕續的關鍵時刻!但願,但願這都只是我的過慮。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講座教授、前司法院大法官並任副院長,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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