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氣是最好的保護:《為幸福而生》選摘(1)

2023-12-28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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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菲對法律感興趣,但當時很少有女生念法學,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老師和學生中傳說法學比其他學科難學,二是律師事務所不願聘用女生做律師,畢業後前景黯淡。考菲不怕專業難學,對職業前景也沒有太多顧慮,因為任何職業都比在漢堡店打零工要強。她參加了法學院入學考試,被德州大學法學院錄取。那是德州最好的法學院。因為她成績突出,被選拔為《德克薩斯法學評論》的編輯。當時,美國律師界是白人男性的天下,德州大學法學院錄取的女生屈指可數。考菲那屆同學有一百二十名男生,只有五名女生,其中也包括莎拉.威丁頓(Sarah Wedding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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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時節,全國各地的知名律師事務所紛紛來校園招聘畢業生,第一輪面談通過後,外地事務所會出機票和住宿費用,請男生去做第二輪面談,但不為女生提供同樣禮遇。女生要去外地做第二輪面談,不得不自己出機票和住宿費用。幾位畢業的女生把受到的不公平對待反映到校方,法學院通知來校園招聘的事務所,必須給予女生跟男生同樣的待遇,否則將禁止它們到校園來招聘。那年,威丁頓成為德州大學法學院歷史上,第一位獲得外地事務所招聘面談旅行補貼的女生,開了先例。第二輪面談時,那家事務所的高級合夥人問她:「律師經常工作到深夜,但女人要回家做晚飯。你怎麼兼顧兩者?……年輕律師要經常挨罵,才能訓練出來。你是個女人,我們又不能罵你。我們怎麼訓練你當律師?」結果可想而知。威丁頓找不到律師的工作,畢業後留在奧斯丁為法學院一位教授打零工。

考菲畢業時面臨跟威丁頓相同的命運。她雖然成績優異,又擔任《德克薩斯法學評論》的編輯,但沒有律師事務所願意雇傭她。她在德州議會的立法委員會找到一份臨時工作,幫助議員起草議案。考菲的母親在達拉斯浸信會的會議中心做祕書。有一天,她遇到一位律師,說起女兒法學院畢業後找工作的事。那位律師告訴她,達拉斯聯邦地區法院法官莎拉.休斯(Sarah Hughes)正打算招一名助理。休斯在德州是大名鼎鼎的人物。早在一九三五年,她成為德州法院的第一名女法官。一九六一年,她被甘迺迪總統任命為達拉斯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又成為德州聯邦法院的第一名女法官。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甘迺迪總統在達拉斯遇刺。第二天,副總統詹森宣誓就職總統。按照慣例,美國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引領總統宣讀憲法第二條第一款中的誓言。但情況危急,詹森決定就地找一名法官,他派人找到休斯,在空軍一號上由休斯法官引領宣誓就職。記錄詹森總統就職場景的照片在全國各報刊登,休斯成為最知名的聯邦法院法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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