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氣是最好的保護:《為幸福而生》選摘(1)

2023-12-28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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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科維女士(Norma McCorvey,左)早年成為爭取墮胎權的先驅,晚年卻轉為支持反墮胎。(AP)

麥科維女士(Norma McCorvey,左)早年成為爭取墮胎權的先驅,晚年卻轉為支持反墮胎。(AP)

二○一七年一個冬日,諾瑪.麥考維(Norma McCorvey)在彌留之際,鼻孔插著輸氧管,有氣無力地對著鏡頭說:「這是我的臨終遺言……」她開始喘粗氣,尷尬地笑了兩聲,慢慢戴上老花眼鏡,讓氣息平靜下來。不久前,一個陽光燦爛的午後,她坐在輪椅上,被人推去公園放風,看著池塘邊悠閒的鴨子,她點上一支菸,興致高昂,開始無頭無尾地朗誦:「明天、明天,又一個明天,拖著微不足道的步履爬行,直到時間終結的一刻……登上舞台蹦躂一陣,毫無意義。」那是《馬克白》第五幕第二場中一段破碎的台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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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瑪.麥考維是美國社會的一個小人物,但她卻不是個沒沒無聞的小人物;她的另一個名字─珍.羅伊,因「羅伊訴韋德案」而家喻戶曉。那是二十世紀美國最高法院判決的最具爭議性的一個案件,諾瑪.麥考維是那起案件的原告。律師為了保護她的隱私,在起訴書中給她用了化名「珍.羅伊」(Jane Roe)。那是一九七○年一月,諾瑪二十二歲。她發現自己懷孕了,那是她第三次懷孕。第一次懷孕,她生下女兒梅麗莎,由她母親收養;第二次懷孕,她生下女兒珍妮佛,透過達拉斯律師亨利.麥克拉斯基(Henry McClusky)送給一對陌生夫婦收養。諾瑪第三次懷孕時,又找到麥克拉斯基律師。那時候,她做清潔工,收入微薄,對麥克拉斯基說,養不起孩子,想找管道墮胎。麥克拉斯基告訴諾瑪,他只辦理收養案子,不管墮胎的事。

當時,德州法律禁止墮胎,只有在孕婦有生命危險的情況下,才允許醫生終止妊娠。孕婦要想墮胎有三個選擇。一是在德州找流產醫生開的地下診所,收費數百美元。這種診所因為非法經營,條件比較差,經常出醫療事故。二是去墨西哥的地下墮胎診所,費用大體跟在德州相仿。雖然墨西哥也禁止墮胎,但墮胎醫生能打點好當地政府,診所可以半公開地做墮胎手術,條件比德州的地下診所好一些。三是去允許合法流產的州,主要是加州或紐約州,醫生收費加上機票、住宿等費用,開銷比較高。當時,從德州各大城市到洛杉磯每週五的班機上有不少孕婦,在加州做完流產後,週日再搭飛機回來。

每一個選項都需要錢。但諾瑪沒有錢。麥克拉斯基是位熱心的律師,他把諾瑪介紹給女律師琳達.考菲(Linda Coffee)。他跟考菲曾是中學同學,又同在達拉斯做律師,相互熟識。麥克拉斯基知道,考菲準備在法院挑戰德州禁止墮胎的法律,正尋找一名合適的孕婦做訴訟的原告。考菲是德州人,從小是學霸,在休士頓上高中時被選拔進入美國學生代表團,去紐西蘭交流,她是代表團中唯一一名來自美國南方的學生。高中畢業時,她考上萊斯大學,那是德州最好的私立大學。她學德語文學專業,成績優異,獲得福特獎學金去德國訪學。一九六五年,她大學畢業,德州供婦女從事的工作並不多,只有像祕書、文員、中小學老師等不多的幾個職業。考菲打字慢,做不成祕書和文員,又不想當老師,最終跟一些高中輟學的學生一樣,在一家漢堡店打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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