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永遠不會贏」:《為幸福而生》選摘(2)

2023-12-29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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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威丁頓引述格雷斯沃德案,指控德州禁止墮胎的法律違反了珍.羅伊的隱私權,她請求法庭宣判那項法律違憲,並予以廢止。佛洛伊德助理檢察官做出抗辯,稱珍.羅伊沒有資格起訴,因為德州禁止墮胎的法律不是針對孕婦的,而是針對墮胎醫生的。事實上,被告從來沒有起訴過墮胎的孕婦。托爾律師則主張,即便珍.羅伊有墮胎的隱私權,未出生的「小羅伊」的生命權也重於孕婦的隱私權。法庭辯論結束後,考菲和威丁頓在忐忑不安中等待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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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十七日,法庭宣判,墮胎屬於憲法保護的公民隱私權,德州禁止墮胎的法律違憲。兩週前的一個清晨,諾瑪生下了一個女嬰,在麥克拉斯基律師的撮合下,找到了收養的人家。孩子降生的第三天,被一對姓桑頓的夫婦從醫院抱走。出生前的「小羅伊」是羅伊案爭論的焦點:她出生前算不算是一個人,州政府能不能把胎兒作為個體生命來保護?「小羅伊」降生,從胎兒變成嬰兒,脫離了諾瑪.麥考維的身體,開始了自己的人生軌跡,但圍繞她出生前生命的爭論卻隨著原告珍.羅伊在司法軌道上繼續行進。

美國有大致平行的兩套法院系統,一是各州法院,二是聯邦法院。雖然聯邦法院對各州法律涉及的憲法問題有管轄權,但一般不願過度干預州內事務。達拉斯的聯邦地區法院也不例外,在判決德州反墮胎法律違憲的同時,法院並沒有勒令州政府停止執法。所以,在現實世界,德州各級執法人員仍然可以執行那項違反憲法的法律。事實上,法院剛做出判決,被告韋德檢察長即向媒體表示,他不僅要上訴,而且會繼續查辦並起訴非法墮胎的醫生。

第二天,《達拉斯晨報》刊登頭版標題:「德克薩斯墮胎法被廢止」。五天後,《休士頓郵報》發表了對考菲和威丁頓的專訪,並評論說:「如果她們在法庭上的成功能證明什麼的話,當然是證明了溫文爾雅的南方淑女完全能做優秀律師。」勝訴後,考菲和威丁頓收到的不只是讚譽,還有大量辱罵和恐嚇。威丁頓把她收到的恐嚇信都保存在一個箱子中,跟同事說,如果她有三長兩短,可以交給警察,從這些信中找線索破案。

威丁頓在法學院念書時喜歡法理學,在課上得到最高分。不過,法理學教授是一位激進的反墮胎人士。他得知自己的學生打贏了墮胎官司,十分憤怒。聯邦法院宣判德州禁止墮胎的法律違憲,德州是否要考慮修改法律?州議會不能無動於衷,組織了墮胎問題聽證會。那位法理學教授是反墮胎的證人之一,他在台上做證時,對坐在台下的威丁頓說:「你應該感到羞恥。莎拉.威丁頓,你永遠不會贏。我早就知道了。」

一九七○年十月,考菲和威丁頓把案子上訴到最高法院時,「小羅伊」已經出生四個月,養父母桑頓夫婦給她取名雪麗,此後十八年,她不知道自己的生母是誰,也不知道在她降生之前,兩位年輕律師圍繞她的命運發起了一場二十世紀美國爭議最大的訴訟,更不知道托爾律師和佛洛伊德助理檢察官在法庭上慷慨陳詞,要保護她在母親子宮中的安全。當然,那時候她也不知道,她出生前和出生後,她的母親一直不想要她。

*作者為北京大學哲學博士,赴美取得法律博士學位,並獲得伊利諾州和德州律師執照,近年,作者致力於依據法院判決和檔案紀錄書寫美國歷史和社會,為《思想季刊》、《讀書》、《財新週刊》、《南方週末》等期刊撰稿。本文選自作者著作《為幸福而生:在法律秩序中追求平等權利的歷程》(八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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