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查核|中國外交部說,在美執行「獵狐行動」無可非議?

2023-07-2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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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解放軍的儀仗隊成員在天安門廣場的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3週年升旗儀式上展開中國國旗。(美聯社)

一名解放軍的儀仗隊成員在天安門廣場的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3週年升旗儀式上展開中國國旗。(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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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3名涉及中國「獵狐行動」的被告因跨州跟蹤、串謀和非法充當外國代理人被紐約法院判爲有罪,其中兩人是中國公民。中國外交部在回應相關問題時指出,中國的「對外執法合作」充分尊重外國法律和司法主權,其行爲「無可非議」。

亞洲事實核查實驗室(AFCL)發現,中國外交部的解釋是錯誤的。跨境追捕本身有合法的引渡渠道,中國的跨境追捕行動沒有在合乎國際法的邊界內推進,並且,3名被告企圖強迫住在美國的中國公民返回中國的行爲也違反了美國的法律,他們被獨立陪審團認定有罪。

深度分析:

雖然中國的祕密遣返計劃「獵狐行動」及其姊妹計劃「天網行動」自2014年以來就受到媒體的關注,但隨着住在美國的2名持有美國綠卡的中國公民——鄭聰穎(Zheng Congying 音譯)和朱勇(Zhu Yong 音譯)於2020年10月被捕,和行動細節的曝光,人們越來越擔憂,對這些計劃可能被用來打壓中國在海外的異議人士。 

鄭聰穎和朱勇因在美國跟蹤中國公民徐進而遭到美國聯邦調查局逮捕。徐進是中國政府前官員,曾任湖北省武漢市發改委主任,因被控鉅額貪污、受賄,名列中國百大通緝犯名單。在過去幾年中,中國試圖通過各種方式迫使其回國,而執行者鄭聰穎和朱勇,連同一名美國私家偵探因「獵狐」徐進的行爲而被美國拘捕、控罪。

中美之間有正常引渡、遣返的渠道嗎?

美中之間雖沒有任何雙邊引渡條約,但仍可向對方提出引渡請求。多倫多大學公民實驗室研究助理埃米爾·德克斯(Emile Dirks)表示,「這些引渡請求可以促成兩國之間的執法合作。2015年,美國就曾強制遣返2名被中國政府指控經濟犯罪的中國公民。」

然而,對於一些案例,美國也可以拒絕遣返。

雖然受限於司法部門所監督的引渡聽證會,但國務卿仍有批准引渡請求的最終裁量權。如果聽證會和國務卿都認爲有導致政治迫害的可能,則可拒絕該請求。這與多項國際公約廣泛認可的「不遣返原則」一致,該原則禁止遣返或引渡任何被合理懷疑,可能會面臨「重大傷害,如虐待、酷刑或死亡風險」的個人。

德克斯聲稱,出於對中國侵犯人權和缺乏正當法律程序之擔憂,這種懷疑是有道理的。

「在處理任何潛在引渡案件時,中國司法不公正和人權侵犯的問題都應考量在內,即使中國當局對嫌疑人的控罪看似與政治無關,比如貪污。」

德克斯並表示,中國的引渡法也有拒絕引渡請求的條款,中國過去就曾拒絕引渡一名在澳門的美國公民,他被指控曾於2018年入侵美國律師事務所的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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